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在对关税问题的异议意见: “无论是法律条文还是宪法,都没有提供任何理由来判决总统败诉。” 🔥 “国会授权总统‘监管……进口’。纵观美国历史,‘监管进口’的权力一直被理解为包括对进口商品征收关税的权力。” “在国会颁布这项法令时,这句话的含义已经毋庸置疑。就在不久前,尼克松总统备受瞩目的进口关税政策也因措辞相同的条款而得到维持。” “因此,总统所依据的法令授权他对这些案件中涉及的进口商品征收关税。” “由于宪法赋予国会许多权力,而这些权力并不涉及不可委托原则,因此国会可以将许多权力委托给总统行使。” “自建国以来,国会已多次这样做,并得到了本法院的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