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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1997年,士兵江国庆侮辱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

[微风]1997年,士兵江国庆侮辱女童被判死刑,枪决前江国庆咬牙切齿地诅咒说:“人不是我杀的,我是冤枉屈打成招的,我一定要化为厉鬼向害我的人索命!”十四年后,真正的凶手落网,法院却判真凶无罪当庭释放。   1996年9月,台北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一名5岁女童被发现惨遭性侵并杀害,手段之残忍,让整个台湾社会瞬间炸了锅,在那样的时刻,真相往往变得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给个交代”。   军警联合专案组背负着“限期破案”的死命令,整个营区弥漫着高压的焦虑,他们需要一个替罪羊,而江国庆不幸成为了那个最合适的人选。   为什么是他?这甚至不是一个法律问题,而是一个残酷的博弈论结果,当时江国庆正在附近执勤,更重要的是,他性格内向、老实、瘦弱。   在那些急于结案的官僚眼中,这样的人最好拿捏,甚至不需要太多复杂的证据,只需要一点“手段”,就能让他开口,于是,刑讯逼供开始了。   根据后来的调查档案显示,专案组对这个年轻人实施了整整37小时的非法审讯,37小时,意味着两天两夜不允许合眼。   这仅仅是开始,电击、灌水、殴打,甚至搬出“株连九族”的威胁恐吓他的家人,在生理崩溃和精神瓦解的双重夹击下,江国庆终于扛不住了。   他签下了那份甚至连时间线都无法自圆其说的“自白书”,那不是认罪,那是作为一个人类在极端痛苦下为了求死而交出的投降书。   随后的一切,如同早已写好剧本的荒诞剧。   1997年的军事法庭,无视江国庆在庭上的翻供喊冤,无视辩护律师的质疑,甚至无视那些根本经不起推敲的所谓“物证”。   系统为了止损,为了维护所谓的威严,必须把这出戏演到底,从起诉到枪决,速度快得令人咋舌,那颗子弹射出时,所有人都以为正义得到了伸张,案卷可以封存了。   但江国庆临死前的那个毒誓,却像幽灵一样,在之后的十几年里从未消散,他的父亲为此奔走了一生,直到含恨离世也未能等到真相。   直到2011年1月,也就是枪响后的第14个年头,随着DNA鉴识技术的进步,当年那份被视为铁证的“沾血卫生纸”终于开口说了真话。   上面的DNA不属于江国庆,而是指向了当年同在军中的士兵许荣洲。   2011年9月,军事法院终于改判江国庆无罪,并确认这是国家滥用公权力造成的“冤杀”,政府向江家支付了约1.03亿新台币的赔偿金。   这笔钱是个天文数字,但在一位母亲绝望的眼泪面前,它轻得像一张废纸。   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那还只是一个迟到的正义,但现实往往比小说更魔幻,更令人窒息的荒诞还在后头,真凶许荣洲虽然承认了罪行,但在2013年,法院最终做出了无罪判决,将其当庭释放。   你没听错,承认杀人的真凶,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法院。   理由听起来无懈可击却又讽刺至极:因为年代久远,当年的取证过程极其草率,关键证据保存不当甚至被污染,再加上许荣洲智力低下供词反复,已达不到定罪标准。   看懂这个逻辑闭环了吗?正是因为14年前军方为了陷害江国庆,甚至不惜伪造、破坏现场证据,疯狂地追求“速判速杀”,导致了关键证据链的永久性断裂。   换句话说,当年那些为了冤杀江国庆而犯下的程序性罪恶,竟然在14年后变成了保护真凶逃脱法律制裁的护身符,这就是江国庆案最彻骨的寒意所在。   那个叫“国庆”的年轻人,临死前说要化为厉鬼索命,他并没有变成面目狰狞的鬼魂深夜敲门,而是化作了台湾司法史上永远无法洗刷的污点。   每当公权力试图为了效率而践踏程序,每当“长官意志”试图凌驾于科学证据之上,江国庆的那双眼睛,似乎就在卷宗的深处,死死地盯着每一个在判决书上签字的人。   1.03亿买不回一条命,也买不回那一枪打碎的公信力,如今再回望那段历史,我们依然能听到那声枪响的回音,它警示着所有人:正义如果迟到,往往就已经变质成了另一种罪恶。  信源:观察者网 台湾原空军“副司令”陈肇敏被证实干预司法造“江国庆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