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鼎集团(Rhodium Group)的这份报告试图解释中国电动车为何价格如此低廉。报告将在中国生产的中国车企,与同样在中国生产的特斯拉进行对比,并尝试拆解其成本优势的来源。报告在供应商付款条款、授权模式、管理费用结构等方面确实做了不少扎实研究。但这份报告犯了一个致命的分析错误,很可能动摇其核心结论。我之所以重点指出这一点,是因为这是人们分析企业时最常见的错误之一,对投资者而言是很好的一课。报告试图排除“中国车企的价格优势来自牺牲盈利能力”这一可能性。作者对比了比亚迪、吉利、零跑与特斯拉的毛利率和EBITDA利润率,并错误地认为:中国电动车的定价并非来自牺牲盈利,因为财报利润率并未明显低于特斯拉。但利润率 ≠ 盈利能力。将二者混为一谈是致命错误,这几乎必然导致他们严重低估:中国车企的价格优势中有多大比例,来自接受更低的资本回报率。盈利能力,是投入资本回报率(ROIC)。利润率只是回报率的一个构成项。公式是:ROIC = 利润率 × 资产周转率资产周转率是等式的另一半,而报告完全忽略了它。中国车企的垂直整合程度高得多。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会提高利润率,但会降低资产周转率,这使得垂直整合程度不同的企业之间,直接对比利润率具有误导性。报告本身也提到:比亚迪约 80% 的一级零部件自产,而特斯拉约为 37%,并将此认定为比亚迪成本优势的最大单一来源。但当你进行垂直整合、把生产环节内化时:- 你吃掉了供应商的利润加成,账面利润率会机械性上升;- 但你同时也承接了供应商的资本体量——你现在拥有了原本属于供应商的工厂、设备、营运资本。所以利润率上升了,但资本密集度也同步上升。账面利润率的改善,会被更低的资产周转率抵消。企业是否真的更赚钱,取决于利润率提升的幅度,是否足以覆盖为实现这一提升所投入的额外资本。仅看利润率高低,几乎说明不了任何问题。举个简单例子:假设供应商以30美元卖给车企零部件,赚3美元EBITDA,利润率10%。车企向消费者卖100美元的车,赚15美元EBITDA,利润率15%。如果把两者整合:- 供应商卖给车企的30美元内部交易消失;- 但那3美元供应商利润仍然存在,因为是产业链内真实产生的利润;- 整合后的公司对外收入仍是100美元,但EBITDA变成18美元,账面利润率直接跳到18%,比两家独立公司都高。但实际盈利能力并没有变好。合并后的ROIC只是两家业务按资本加权的平均值,更高的账面利润率被更低的周转率抵消了。这正是荣鼎集团报告分析中出现的问题。比亚迪的垂直整合程度大约是特斯拉的两倍,因此它的利润率本就应该更高——因为它内部吃掉了供应商的利润。作者甚至量化了这一点:他们估算,相比特斯拉,比亚迪每辆车少支付约2369美元的供应商加价。可他们随后又单独拿比亚迪更高的利润率,来证明比亚迪没有牺牲盈利能力。这两个结论并非相互独立:更高的利润率,正是垂直整合带来的结果。他们在用同一个现象支撑两个不同结论。极具讽刺的是:作者明明知道垂直整合会扭曲财务指标。报告前半部分,他们拒绝用“人均营收”做对比,理由正是垂直整合会把更多业务放进比亚迪资产负债表,压低这一比率。也就是说,他们懂这个逻辑,只是在后面对比利润率时,没有把同一套逻辑用上去。正确的做法,是对比各家的投入资本回报率(ROIC)。他们从未做这一分析,但报告已经给出信息:- 比亚迪利润率与特斯拉接近甚至更高;- 比亚迪垂直整合程度显著更高。在利润率相近、垂直整合大幅更高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有把握地判断:比亚迪的投入资本回报率(ROIC)显著低于特斯拉。这意味着,比亚迪能够定价比特斯拉更低,其中相当一部分原因,几乎可以肯定来自接受更低的资本回报率。这正是为了市场份额而牺牲盈利能力的定义。这并不是说报告指出的其他因素不成立:中国集中生产带来的更低管理费用、供应商付款账期、政府补贴等都是真实存在的。但当他们错误地把“牺牲盈利”排除为主要因素时,作者很可能把成本差距中的相当一部分错误归因于结构性优势,而实际上其中一部分只是比亚迪投入了更多资本、赚得更少。我想强调的核心观点是:利润率既反映盈利能力,也反映商业模式结构。同一行业内,垂直整合程度不同的两家公司,利润率不同,可能与竞争优势、定价能力等完全无关。如果你想知道一家公司是否真的在创造良好回报,就必须问:为了获得这些利润率,投入了多少资本?这就是投入资本回报率(RO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