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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女子很喜欢刷直播找乐子,认识了一男主播,女子很心动希望能跟对方谈恋爱,还

四川,一女子很喜欢刷直播找乐子,认识了一男主播,女子很心动希望能跟对方谈恋爱,还提出想要奔现结婚。因此,女子开始给男子打赏,前后打赏20多万元,男子还给出了爱的暗示,跟女子保持了很久的暧昧关系。后来女子让对方直接表态:咱们究竟处不处?男子却淡淡的说:“慢慢来,后面再说。”这时女子才发现,男子就是在戏耍她。 女子气的要求男子还钱,男子肯定不乐意。感觉情感被戏耍,女子决定一纸诉状,请法律来讲理。(本案例来源:大参考报导) 年轻的蒋女士没事就喜欢刷刷短视频,也很喜欢逛直播,网络世界里,她总能找到一些乐子,比如说看帅哥之类。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蒋女士在看直播的时候,看中了一个男主播潘某。这位潘某年轻帅气,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 要说能否提供情绪价值,潘某的这张嘴简直了,可以捕捉到蒋女士的情绪,给她提供满满的开心感。 就这样,蒋女士每天都要看潘某的直播,每天都想要跟潘某发私信聊天。 蒋女士上头了,她感觉:我好像恋爱了。 在蒋女士看来,要是自己可以跟这样的男生处对象该有多好,这样的人,太适合做男朋友了。 但是蒋女士一开始并没有表明心迹,而是开始慢慢的给潘某打赏。 打赏的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潘某的注意,希望他可以知道自己的心思。 其实潘某早就明白蒋女士的心事了,只不过,对方愿意给钱,他就一直这样钓着,反正保持暧昧关系,自己也不吃亏。 自此之后,潘某对蒋女士的聊天感觉,也更加不像是普通朋友了。 两个人一来二往的,蒋女士心里早就认定:潘某对自己肯定也有意思,这件事,估计可以定下来了。 这也就是蒋女士一个人的一厢情愿,但是她却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前前后后,短短两个月的时间,蒋女士就给潘某打赏了20多万出去了。 眼看钱已经花到这个份上了,蒋女士尝试着邀约潘某出来见面,甚至还想要当面确定男女朋友关系,最好是可以直接就结婚的那种。 谁知道,每次蒋女士聊到这个话题,潘某就是不想要挑明讲,每次都是顾左右而言他。 要么就是跟蒋女士说:“咱们慢慢来吧,不着急。” 听到这话,蒋女士热情之火就被浇灭了,内心寒凉的很,这下算是知道了,潘某就是图自己的钱,一直在消耗自己的感情。 越想越生气,蒋女士感觉潘某做事太不地道了。 于是,蒋女士一气之下将潘某给上诉了,要求他全额返还自己的打赏钱。 蒋女士认为:她给出的打赏,都是以结婚赠与为目的,但是潘某现在不想发展恋人关系,所以要求对方退钱。 相关部门的审定判下来了! 工作人员在审定的时候认为,潘某没有做出明确的结婚承诺,也没有骗取财物,只是蒋女士真实自愿的打赏,潘某并不构成法律上的违约。 最后,驳回蒋女士的全部返款请求。 本案释法: 女子自己以结婚为目的给男子打赏20万,男子没有做出结婚承诺,只是正常聊天。之后女子要求男子返还20万元,是否有可能呢? 根据《民典法》第657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本次赠与的核心在于:无偿、单务、利他。 蒋女士作为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处分自己的财产,也知道网络交友的风险性,但是她还是决定打赏20万元。 但是这个20万元并不属于彩礼性质,也不属于“附带结婚条件的赠与”,因此,不能以没有结婚作为理由要求男子返还。 在网络世界,尤其是直播打赏的时候,成年人应该对网络情感的脆弱性,有一定的基本认知。长期打赏,就会被视为自主处分财产。 对方就是提供观看、互动、情绪回应等,蒋女士不应该擅自动情,甚至还动用了自己的钱袋,最后,也只能自承理亏、自己承担后果。 大家可以看一看,网络世界虚假、不真实,不要盲目给主播刷钱,更加不要想着托付真心和感情,捂好自己的钱袋子才是关键。 打赏,它就是消费,并不是谈恋爱,恋爱脑们一定要清醒哦!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待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