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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罗纳尔多到中国参加商业比赛,一位女富婆对他说:“你陪我吃个饭,我给你

2003年,罗纳尔多到中国参加商业比赛,一位女富婆对他说:“你陪我吃个饭,我给你30万美元。”罗纳尔多一听,居然有这么好的事很爽快就答应了。没想到4年后罗纳尔多得知真相后,才知道自己中了富婆的“圈套”。 把时间拨回到2003年那个火热的夏天,那时候的中国球迷简直像过年一样。 皇家马德里带着他们的“银河战舰”来了,贝克汉姆、齐达内、劳尔、卡洛斯,这帮人走到哪儿都是尖叫声。 这位出手阔绰的女富婆就是金嗓子喉片的董事长江佩珍,她在国内商界摸爬滚打多年,擅长用低成本方式打造品牌影响力,她很清楚罗纳尔多在2002年世界杯夺冠后的全球影响力,这样的巨星正常代言费用远超百万美元,30万美元根本达不到正规合作的标准。罗纳尔多当时正处于职业生涯巅峰,商业价值位居足坛前列,他常年与国际大牌合作,对中国本土品牌的操作模式完全不了解,也没有专业团队提前核实对方身份与合作目的,这才轻易接受了邀约。江佩珍在饭局现场没有提及任何代言相关内容,全程以粉丝身份热情招待,还拿出一件和巴西队款式相近的黄色球衣让罗纳尔多穿上合影,罗纳尔多不懂中文,看不懂衣服上的品牌字样,只当成普通的粉丝纪念活动,全程配合拍摄。这些照片与视频随后被金嗓子用于全国范围的广告投放,央视与地方卫视高频播出,品牌知名度在短时间内大幅提升,产品销量也随之暴涨。罗纳尔多返回欧洲后一直被蒙在鼓里,当时跨国信息传播速度慢,他没有渠道看到中国的电视广告,更不知道自己的肖像被长期无偿使用。2007年,罗纳尔多通过朋友得知此事,情绪十分愤怒,他的肖像权由专业团队管理,正规商业授权有严格流程与费用标准,这种未经授权的使用已经构成侵权。他随即委托团队准备维权,这件事在当时引发国内外体育圈与商界的广泛讨论,很多人认为这种操作违背商业诚信原则,利用信息差与语言障碍达成目的,不值得提倡。罗纳尔多最终与金嗓子达成和解,对方支付了足额的补偿费用,这场持续四年的“圈套”才算正式落幕。我觉得这件事既体现出早期本土品牌快速崛起的迫切心态,也暴露出商业合作中诚信缺失的问题,明星与企业都应该遵守正规合作流程,用合法合规的方式实现共赢,靠投机取巧得来的利益终究无法长久。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