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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女子相亲了一个男的,没看上就算了,回家还开始吐槽,又是这里嫌弃、又是那里

河南,一女子相亲了一个男的,没看上就算了,回家还开始吐槽,又是这里嫌弃、又是那里看不上的。之后,这个女的更加下头,素质也是非常差,给人家未打码的照片挂网上。最为尴尬的是,这个离谱的操作,还被人家给知道了。小伙子无意间刷到了这帖子,先是看到自己的照片被挂,其次女的一直阴阳怪气,再者就是一堆网友开始对自己评头论足。这可给男子气的。 说来还是这个女的素质差,相不上就算了,你不能侵犯人家肖像权,还诋毁人家,由此可见素质是真的差。 大过年的,大概最忙的,就是一群单身男女青年了。 很多人在外面打工奋斗,回老家之后,就会被父母给安排了去相亲。有一位小伙子也是,在父母的撮合下,跟一位远房亲戚介绍的女子相亲。 要知道,相亲本来就是双向的选择,喜欢就确定关系,不喜欢各自回家自此也可以做个朋友。 这或许就是相亲的意义吧。 按照约定的时间,小伙子奔赴到地点,跟女子相见。 小伙子可能是长相比较“有福气”的类型,有些胖,相亲之后,对方女子没有看上他。而小伙子也很大气,当时还把单给买了。 回头,分别之后,相亲的女子就整活儿了,回家就开始搞幺蛾子了。 有一天,小伙子在家里刷短视频,突然看到一个照片,这个照片上的男子,不就是自己吗? 当时小伙子就震惊了,更离谱的是,照片下面还配了文字:“看看的家亲戚给介绍的男的,就长这样,真的一言难尽......” 小伙子看到了,当时就生气了,直接就在底下回复了:“你相不上我就算了啊,你为什么要把我的照片放到网上啊,这是想要大家都来嘲笑我吗?” 没有想到,男子的回复,引发很多网友的关注,大家都在询问:“这个男的真的是你吗?我们竟然刷到了本人?” 小伙子非常无奈的说:“是的,这个人就是我,但是这样也太不礼貌了吧!” 要知道,随意把人家的无码照片放到网上,不仅暴露对方的人品问题,这还是违法的。小伙子要是较真的话,可以直接跟这个女子走一走法律的途径了。 这件事的发生,也确实令人很生气。 可以想想这个女子的做法,的确很过分。两个人也都是亲戚介绍的,都是为了处对象来的,双向选择,更多的应该是互相尊重。 看不上人家,很正常,那就下一个好了,但是你为什么要人身攻击人家呢? 很多网友表示:“活该这个女的没人要,还一直相亲呢,因为自己人品也太烂了!” 礼貌拒绝、不再联系、各自安好,这不就行了吗?但是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优越感,建立在别人的难堪之上呢? 时不时把人家的照片挂网上,让网友们评论:哎呀,跟你不般配;或者就是评头论足,贬低男子、抬高女子,这个就真的太下头了! 小伙子接下来的正确方式建议:删帖、道歉、甚至还可以索赔。 本案释法: 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他人的照片,不打码直接挂在网上,这位女子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呢? 是的,女子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因为她没有经过他人的同意,擅自将他人的照片不打码直接挂在网上,已经触犯了法律,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典法》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均构成违法。 即便行为人主观上只是想要“泄愤”或者是“调侃”,但是如果没有经过他人识别,却将他人的外部形象公开,此举就构成侵权。 没有打码就公开照片,可能同时侵犯了肖像权和名誉权,如果还带文字评论,女子的行为后果是:需要做出民事赔偿、道歉、可能会承担行政拘留后果,更严重的还会涉嫌刑事犯罪。 本案中的小伙子看到这个帖子之后,需要第一时间跟女方后台私信,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侵害、删除内容、公开道歉,如果想要继续追究,可以要求女子做出精神损害赔偿,让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亲不成、那就各自安好、分道扬镳再寻他缘。公开挂人家照片,表现这个女的,既失德、又违法、还暴露人品,真的很令人讨厌! 大家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