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刷到这个打人案子的判决讨论,真是一声长叹。一位老法官朋友私下摇头说道:“现在舆论都喊着要重判,但说实话,真进去蹲几年,反而简单了。让他们赔,赔到肉疼,赔到未来几十年都喘不过气,那才是真正的‘重判’。” 他点了支烟,跟我细说这里头的门道。“判决书一下,赔偿金额就定了性。如果他们拖着不给,受害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直接查封房产、冻结账户、上失信名单。到时候,他们坐高铁、住酒店、贷款做生意,连孩子将来考公考编都可能受影响。这种‘软钉子’,是跟着一辈子的。”他特别提到,民事赔偿部分,尤其是精神抚慰金,法官有自由裁量权,如果对方态度恶劣,这笔钱可以判得很高,上不封顶,目的就是惩戒。 现在一看到这种新闻,就觉得愤怒之后,更要看清法律真正能打痛他们的地方在哪。牢狱之灾是一时,但一份巨额赔偿判决所带来的长期限制与社会性死亡,或许才是更深刻的教训。你们觉得,对这种施暴者,什么样的惩罚才是最“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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