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气带窝火!黑龙江黑河,男子把车停在小区楼下,不料,一点燃的烟花从天而降,偏巧砸在他车上,车被烧,维修要5000元。男子无奈的说:明知道是谁放的烟花,可监控没拍到正脸,人家也不承认,一点办法都没有!网友支招:把整栋楼告一遍。男子却选择这么办了。 过年了,男子也想在家休息,想着外面天寒地冻的,就把车停在了小区楼下一处角落,然后用黑色车衣罩上了。 他以为罩上车衣后,车玻璃不会上冻,想要开的话,也不用因为遮挡视线费力巴力的清理冰霜了,谁曾想,一个从天而降的烟花掉下来,给车衣点燃了…… 从监控中可以看到,一个正在燃放的烟花带着火光从天而降,直接掉落在男子车头正中间,在地上弹了一下,滚落在前车轮一侧,将车衣引燃。 没一会儿,车就被烧了…… 好在发现及时,火被扑灭,但是,男子的车也受了一定的损毁,维修大概需要5000块钱左右。 男子非常心疼,自己平时对车的维护那可是相当精心了,要不能罩个车衣吗,没想到,毁在一个烟花上了。 男子气到报警,也查看了监控,结果没有拍到扔烟花人的正脸,些事就僵住了。 事后,男子说:烟花什么的都查出来了,人家不承认,因为没拍到正脸。 就因为这事,男子大过年的美好心情也被破坏了,他是憋气带窝火,真是郁闷啊,但他又一点办法都没有。 男子无奈的说:“明知道是谁放的烟花把车点着,人家不承认,我就是有点憋屈。” 有人说,直接起诉全楼,让楼上的人自证没有买鞭炮,不能自证的均摊。这是法律规定的高空抛物找不到责任人是的办法,这里也可以用。 解决不了矛盾就扩大矛盾,我就不信其他无辜的人愿意出钱,肯定自证,或者有狠人教育那个放花的人。人外有人,你解决不了的问题,别人可能就是小问题。这种人如果不治,以后越来越猖狂。 你说大过年的车被烧了,搁谁都会憋屈,看着车前面被烧的一塌糊涂,男子再心疼也是一点招儿没有,最终,他也只能安慰自己,好在他给车买了全额保险,不然自费更窝火。 有人说,车有全险,也不行呀!这算在保险上的,来年保险会上涨的,这个账算不清吗? 所以,男子终究是吃亏了,对方不承认,他手里也没有直接证据,该怎么办? 有人认为,这个烟花说着,高空抛物,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男子只要起诉,由住户自己证明自己无责。 不过,也有人说,你首先得证明这个东西是这栋楼上扔下来的。但凡有个人说看到烟花是从别处飞过来的,他就得证明这个烟花百分百是从这个楼上掉下来的。 从法律方面分析,网友的说法是可行的,男子可以起诉整栋楼。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高空抛物坠物责任。如果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这条法律就是专门治理“找不到主”的空中抛物。 烟花从天而降点着了车,如果通过监控只能锁定单元楼却拍不到正脸,那么这栋楼里所有具备燃放条件的住户,除非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家、没买烟花或者窗户焊死了根本扔不出来,否则大家伙儿就得一起摊这5000块钱的维修费。 法律这么规定。是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不让老实人白白吃哑巴亏。 大过年的遇上这档子事,换谁都得气得半夜睡不着觉。 本来为了护车特意罩个车衣,结果这车衣反而成了易燃物,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人算不如天算。 最让人憋屈的不是车损了,而是明明知道火是从哪儿掉下来的,对方却仗着监控没拍到脸,躲了起来,这种敢做不敢当的行为,比烧了车还让人窝火。 很多人觉得起诉楼上做的太绝了,会伤了邻里和气。但说实话,和气是建立在互相尊重和负责基础上的。 那个放烟花的人,眼睁睁看着人家的车烧了却不出面,这就是典型的自私透顶,就得让他付出代价。 最后想说,燃放烟花一定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多观察周围有没有易燃物,避免危险发生。 你对此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