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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了十几年的女儿,竟不是自己的!”广西一男子离婚后做亲子鉴定,结果自己含辛茹苦

“养了十几年的女儿,竟不是自己的!”广西一男子离婚后做亲子鉴定,结果自己含辛茹苦拉扯大的孩子,竟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更气人的是前妻早就知道真相却一直隐瞒!男子怒告法庭索赔,法院会怎么判?这抚养费能要回来吗?精神损失费又该赔多少? 2001年蓝某与杨某自由恋爱后开始同居生活,并在未婚状态下先后生下两个女儿。2015年7月两人正式登记结婚,然而这段婚姻并未如预期般长久。婚后仅几年双方因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根据协议小女儿由蓝某抚养,大女儿则随杨某生活。 离婚后蓝某独自承担起抚养小女儿的责任。但随着时间推移他发现女儿的长相、性格与自己差异越来越大,甚至周围人也开始议论纷纷。最终蓝某决定通过亲子鉴定寻找真相。2026年他委托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鉴定报告明确排除蓝某是小女儿的生物学父亲。 “养了十几年的女儿,竟然不是自己的?”这个结果让蓝某无法接受。他回想起与杨某同居期间,对方曾与他人有过接触,而自己始终被蒙在鼓里。愤怒之下蓝某一纸诉状将杨某告上法庭,要求变更小女儿的抚养权、退还自己多年来支付的抚养费,并索赔精神损失。 法院受理后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蓝某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抚养费支出凭证等材料,证明自己与小女儿无血缘关系,且在婚姻存续期间及离婚后为抚养女儿付出了大量金钱和精力。而杨某则未能提供反驳证据,且承认在同居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并隐瞒了小女儿的真实生父身份。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但这一义务基于血缘关系或法律拟制(如收养)。本案中,蓝某与小女儿既无血缘联系,也未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因此他对小女儿无法定抚养义务。相反杨某作为小女儿的生母,明知小女儿非蓝某亲生却隐瞒真相,导致蓝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履行了抚养义务,其行为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蓝某支付的抚养费。 此外法院指出,杨某的隐瞒行为不仅违背了婚姻中的忠实义务,更对蓝某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蓝某在得知真相后,经历了情感上的巨大冲击,甚至可能面临社会评价的降低,这些都属于精神损害的范畴。因此杨某还需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女儿由杨某抚养;杨某返还蓝某抚养费4万元;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元;驳回蓝某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案件正式生效。 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仅为蓝某讨回了公道,也为类似纠纷提供了法律参考。它提醒我们,婚姻中的诚信至关重要,任何隐瞒或欺骗行为都可能承担法律后果。同时对于无辜受害的一方,法律会通过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失等方式,尽力弥补其损失。 如果你也关注这起案件,或者对婚姻家庭法律问题感兴趣,不妨点赞转发这篇文章,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的力量!关注我,获取更多热点事件的深度解析~春节与智己从容出行 年底的快乐是卡罗拉给的 问界M9祝您新年手到福来 来源: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