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的人权与隐私谁来保护? 想和大家探讨一个值得非常深思的社会现象: 如今,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刑事罪犯,包括危害国家利益的卖国贼、间谍等,在经过司法机关依法定罪后,媒体和网络平台在报道时,通常会对其面部打上马赛克,理由是保护个人人权与隐私。 可反观民事纠纷中的负债人,哪怕只是几千元的债务,却常常面临被公开个人信息、曝光照片、上网公示,甚至被采取强制拘留等严厉措施,难道债务人就不需要人权与隐私了吗? 一边是性质严重的刑事犯罪,属于敌我矛盾; 一边是普通的民事纠纷,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两者在处理方式与信息曝光尺度上,反差竟然如此悬殊,不禁让人疑惑:难道在现实操作中,金钱利益的优先,竟然高于对严重犯罪的警示与追责? 这种社会责任与价值导向的颠倒,究竟是如何形成的?背后又是什么因素在推动? 希望大家理性讨论,一起分析其中缘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