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单方撕毁合同,而是本来就没有签订过合同。试想,当时的民办教师是大队书记派去的“挣工分”教师,这些老民代教师去跟谁签订合同?是跟大队书记?还是跟所挣工分的生产队?如果是跟所在学校签订合同,学校又解决不了民办教师工资问题,就是挣多少工分校长也做不了主,怎么签订合同? 退一万步讲,如果是真的签定过合同,那老民代教师手里的合同不会被校方“没收”吧?老民代教师就可以拿上合同到当地法院诉求。
不是单方撕毁合同,而是本来就没有签订过合同。试想,当时的民办教师是大队书记派去的“挣工分”教师,这些老民代教师去跟谁签订合同?是跟大队书记?还是跟所挣工分的生产队?如果是跟所在学校签订合同,学校又解决不了民办教师工资问题,就是挣多少工分校长也做不了主,怎么签订合同? 退一万步讲,如果是真的签定过合同,那老民代教师手里的合同不会被校方“没收”吧?老民代教师就可以拿上合同到当地法院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