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2月24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519,简称"中兵红箭")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告,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湖南省湘潭市迁至河南省南阳市,并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地址、监管机构等相关条款进行同步调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显示,此次变更注册地址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并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湖南省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国工业园莱茵路1号"变更为"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569号"。
为配合注册地址变更,中兵红箭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章节
原表述
修订后表述
第一章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扩大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88〕36号)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配件厂进行股份制试点的通知》(成体改〔1988〕41号)批准,以改组方式设立;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了规范,并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目前的工商登记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司系依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省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扩大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的意见的通知》(川府发〔1988〕36号)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配件厂进行股份制试点的通知》(成体改〔1988〕41号)批准,以改组方式设立;在河南省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一章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国工业园莱茵路1号;邮政编码:411104。
公司住所: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569号;邮政编码:473000。
第五章第一百四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军工敏感信息时,应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豁免披露,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湖南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军工敏感信息时,应在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豁免披露,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豁免披露的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河南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二章第二百三十七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近一次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公告同时指出,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中兵红箭表示,此次注册地址变更及章程修订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此次迁址可能与公司业务布局调整或区域发展战略相关,具体影响有待后续经营数据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