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广东,两家人春节结伴自驾去云南旅游,没想到半路突然爆胎。以为找拖车能解决问题,结果短短4公里路程,对方竟要收1400块钱。好不容易拖下高速,花300元约好的补胎师傅也没来,钱也打了水漂。最后实在没办法,只能被迫花1780块换一条市场价才300多的轮胎。原本愉快的旅行,就这样被一连串宰客行为,搞得憋气又窝火。 陈先生做二手车生意,懂车又靠谱,春节刚到,就约上朋友两家人,结伴自驾游直奔大理。 他早早做好攻略,一路带着家人向西出发,满心都是期待,可这份开心,还没维持多久就彻底碎了。 车子在高速上匀速行驶,家人们有说有笑,难得的好时光,孩子们讨论着要吃那些特殊小吃。 行驶途中一声沉闷的巨响,车身剧烈晃动,陈先生暗叫不好,立刻反应过来,车胎爆了! 好在他经验丰富,把稳方向盘,车子慢慢减速, 靠边停车,左后胎已经彻底瘪掉,连轮毂都露了出来,一家人瞬间慌了神。 陈先生心里有底,爆胎只要不出危险,花点钱拖到维修点,不严重补胎就完事了。 就在他们无助的时候,发现不远处的路边有辆警车,陈先生赶忙求助,民警帮忙叫来了拖车。 他本以为交警介绍的拖车肯定靠谱,没想到这才是被宰的开始。 拖车张口就要1500元,砍价后依旧花了1400元,可仅仅拖了3.4公里到收费站,司机就把他们扔在了路边。 无奈之下,司机帮忙叫了补胎师傅,300元转过去,人却直接失联,钱也打了水漂。 天色越来越黑,两家人又冷又饿困在原地,走投无路的陈先生只能找维修店,对方却称只能换胎不修,一开口就是1780元。 作为内行的陈先生清楚,这轮胎市场价也就300多块,可对方态度强硬,大过年的,爱换不换。 为了不让一家人困在半路,他只能忍气吞声掏钱换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 4公里拖车收1400元.远超合理标准,属于违规加价。 陈先生花300元找人补胎失联、无奈花1780元换胎,其实市场价在300多元,价格严重不合理、强制交易、欺诈。 经营者利用游客困境、信息不对称,违背公平交易,侵害陈先生公平交易权。 好好的春节自驾,被连环宰客搅得一肚子怒火,满心期待的旅行,彻底变成了一场糟心的噩梦。 这样的天价收费、恶意宰客,不仅毁了游客的行程,更寒了所有人的心。 也希望这样的乱象能被彻底整治,别让一颗老鼠屎,坏了整个景区的口碑!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