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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养一头牛”变“领养一头牛”?四川高院:停止侵权并赔偿!

近期,小米、蜜雪冰城、农夫山泉等知名品牌相继公布反不正当竞争案件进展,引发市场关注,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增添

近期,小米、蜜雪冰城、农夫山泉等知名品牌相继公布反不正当竞争案件进展,引发市场关注,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增添了生动的注脚,也反映出消费领域对“傍名牌” “搭便车”等行为的一致抵制。

今年10月15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施行,这部法律规定,国家健全完善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度,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司法,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被“山寨”、被侵权的市场主体不再仅限于成熟消费品牌,一些处于关键期、上升期的新消费品牌也会饱受困扰。

“认养一头牛”是近年的新锐乳品品牌。2023年,“认养1头牛 ADOPT A COW”商标获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商标类三等奖; 同年,“认养一头牛”商标列入杭州市重点商标保护名录。2025年,“认养1头牛”获评AAA知名商标品牌,同年,”认养一头牛“及“认养1头牛 ADOPT A COW”商标列入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

也就在2023年,市场上出现了与其较为相似的“领养一头牛”“领养1头牛”复合蛋白饮品。

和粗暴“山寨”不同的是,“领养一头牛”厂家本身拥有“领养”商标。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来看,被诉标识“领养一头牛”与“领养1头牛”在商品包装上均以突出方式使用,能够起到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构成商标性使用。具体来看,“领养一头牛”字体大小略有差异,但整体颜色统一,视觉上形成整体识别标识;“领养1头牛”则以横向不间断排布呈现,字体一致,与其他标识显著区分。法院认为,被告未规范使用其“领养”商标,也非合理使用通用名称,上述使用方式具有识别商品来源的作用,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或者认为其来源与“认养一头牛”商标有特定的联系,构成对认养一头牛公司的商誉攀附,侵害了其商标权益。

认养一头牛公司表示:“认养一头牛” “哞星人”为公司合法注册并使用的核心商标,公司官方业务与宣传均使用此全称,并未使用其他名称或简称。

北京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企业诉讼研究中心秘书长、北京红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黄启瑞认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混淆行为”作为修订的重点条款,完善了关于混淆类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这更多地是从消费者视角出发,通过禁止经营者实施误导性行为来保护消费者权益。

业界专家介绍,从山寨商标到字号接近、从包装高仿到擦边“抄作业”……在高质量发展的大背景下,监管趋严,但在利益驱动下,仍有心存侥幸者铤而走险。也因此近年来市场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呈现多样化、隐蔽化的显著特征。

与此同时,越来越多的新消费品牌市场主体意识觉醒。“认养一头牛”等消费品牌高擎法之️利剑,成为反不正当竞争领域的重要参与者,与各方共同构建着行业健康发展的新生态。

类似的维权行动正逐渐增多。此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小米起诉“小米零度”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宣判,小米胜诉。

蜜雪冰城诉冰语时间不正当竞争一案胜诉,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认定冰语时间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黄启瑞从诉讼细节观察到,反不正当竞争案例中,核心证据涵盖全国各地的公证取证材料、第三方消费者认知调查数据、电商平台取证等,维权成本居高不下。也因此,新消费品牌登上反不正当竞争战场,尤为可贵。

多位专家表示,在反不正当竞争战场上,受伤的不仅是双方涉事企业,还严重伤害市场环境,最受伤的还是消费者。市场需要进一步培育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这需要政府加大监管力度、企业自觉净化市场、平台完善机制、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等,社会各方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营造向上向善、良性竞争的市场生态。

来源:中国质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