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李文杰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的规定,经河间市委政法委核实、研究决定,拟对李文杰冒着危险将一名不慎掉入冰冷的坑水中的儿童救上岸的事迹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现对其事迹予以公示。
李文杰,男,1991年8月出生,河北省沧州市河间市黎民居镇东七吉村人,沧州佑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6年2月10日,寒冬腊月,气温极低,路面湿滑。李文杰途经东七吉村路边大坑时,发现一名儿童不慎掉入冰冷的坑水中,孩子拼命挣扎、随时有生命危险。危急时刻,李文杰毫不犹豫,不顾冰水刺骨、水深危险,纵身跳入水中施救。他强忍严寒,奋力靠近孩子,将儿童牢牢抱住并奋力托向岸边,在群众协助下成功将孩子救上岸。上岸后,李文杰全身冻僵,仍第一时间查看孩子状况、安抚情绪,确认孩子平安、家属赶到后便默默离开。他临危不惧、舍己救人,用实际行动守护了生命与家庭,彰显了凡人担当,传递了社会正能量。
因勇救落水儿童被多家媒体报道,根据河间市黎民居镇人民政府对李文杰见义勇为行为的申请,河间市委政法委按照《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的相关规定,启动了见义勇为调查认定程序。对见证人、受益人等有关人员以及发生地进行了核实,现对李文杰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3月10日。
请广大群众进行监督评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河间市委政法委联系。
河间市见义勇为奖励资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