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福建22万索赔撤诉后,江西再现被“吓到”奇案。 2月23号,江西萍乡一位司机好心扶摔倒女子,没成想竟扶出一身麻烦,被对方倒打一耙要求赔偿,理由是司机鸣喇叭把她吓倒了。其实是她后方车辆离她十多米,司机也根本没有鸣喇叭。实质上是她骑行到了一段高低不平,坑坑洼洼的地方,没有掌握好平衡摔倒的。后方车上的司机只是出于好心,停车把她给扶起来,就这样就被她讹上了。更离谱的是,女子讹诈被行车记录仪戳穿后,不仅毫无愧疚,反倒跑去报警说自己遭了网络暴力,这波操作属实让全网网友看懵了! 在这里我不再谈该女子的不靠谱,单就在马路上行走的行人或者是骑车的人,无论是老年人还是年轻人,被“吓到”谈谈我的看法: 在过去的案例中,这种被“吓到”的案例并不少见,因为骑车鸣喇叭或是突然出现,把老年人吓的摔倒受伤甚至死亡,最终还做出了一定的赔偿。 我记得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农村的主要运输工具就是大马车,拉马车的牲口都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训练,主要内容就是不能被公路上汽车的马达声和笛声吓着。只有那些不受到到汽车影响的牲口才能上路拉车。 牲口尚且如此,何况人呢?作为一个成年人,当你步行或骑车走在马路上时,你就应该有能力预料和应对马路上的各种情况。如果只是一个汽车笛声就能把你吓的摔倒了,你也就别出门了。 说到被声音“吓到”,我们每天接触到的声音可不光是汽车喇叭声,如:汽车、火车的轰鸣声、烟花爆竹声、突发事件的爆炸声、还有超音速飞机的音爆声等等。我经历过爆竹厂的爆炸声,也经历过炸弹的爆炸声,还听到过超音速飞机的音爆声等等,这些可比汽车的鸣笛声大多了,也没听说有人被“吓到”了,也没听说因为制造出这些声音就被起诉索赔的。 说到底,有些人就是坏,他不是被汽车的鸣笛声吓到了,而是一种扭曲的讹人心理。再一个就是这种讹人的违法成本太低,成功了就能获得丰厚的收益,讹人不成就一句对不起完事。去问一下那些说被汽车鸣喇叭吓到的人,他自家的车鸣喇叭会不会把他给吓到?放到他自己家,他家煤气罐爆炸他都不会说吓到了,他怕邻居也以“吓到”了向他家索赔。 所以说,在公路上骑行或者步行摔倒了,说是被过往的车辆“吓到”的,纯属一片胡言。如果人类都这么容易被“吓到”,那以后谁还敢出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