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安,两名在水泥厂打工的老乡下班后互相用高压气管吹灰,本是再寻常不过的互帮互助。谁知其中一人将气管对着老乡的屁股“开玩笑”般吹了一下,对方当场倒地,次日被诊断为乙状结肠破裂、腹腔严重感染。 面对警方调查,吹气的男子却辩解:“我俩无冤无仇,就算吹到也是无意的。”可就是这“无意”的一下,不仅让老乡险些丧命,也把自己送上了刑事被告席。 王某和孙某都是河南人,年岁相仿,王某56岁,孙某59岁。两人在老乡路某的带领下,一起从河南来到福建永安打工,在同一家水泥厂做检修工作。 平日里,两人关系不错,住同一间宿舍,孙某算是带王某出来打工的老乡,两人之间没什么过节。 水泥厂里的工作又脏又累,每天下班后,工人们都会用厂里的高压气管互相吹掉身上的灰尘。这个习惯他们保持了很长时间,在之前的工地也是这么做。 用高压气管吹灰,比用手拍打效果好得多,也省事。但他们都清楚,这东西风力不小,不能直接对着人吹,会把人吹疼。 按照往常的习惯,三个人准备互相帮忙清理身上的灰尘。先是孙某拿起气管,帮王某吹了背上的灰。轮到王某帮孙某时,他喊了一声:“老孙,转过身去,帮你吹吹后背。” 孙某转过身。王某先是用气管帮他扫了扫后背,然后据在场的柴某事后回忆王某将气管口朝上,用力抵住了孙某的屁股,只吹了一秒钟左右。 就是这一秒钟。 孙某当场就感觉不对劲。他回忆说:“当时瞬间有连续的气体进入体内,肚子立马疼得厉害,头直冒汗,直接就躺地上了。” 柴某和王某都吓了一跳,赶紧上前询问。孙某脸色煞白,捂着肚子,在地上躺了好几分钟才缓过劲来。最后,他在王某的搀扶下,慢慢走回宿舍躺下。 回到宿舍后,孙某一直躺在床上,没吃晚饭。王某坐在旁边看着他,心里也有些不安,但当时觉得可能只是吹得太猛了,缓一缓就好。 同宿舍的另一位工友李某吃完晚饭回来,看到孙某躺在床上,脸色很差,说肚子很疼。 到了夜里,孙某的疼痛不但没有减轻,反而越来越严重。凌晨2点左右,他终于忍不住了,对王某说:“实在疼得受不了了。” 王某赶紧打电话联系老板。老板薛某很快开着皮卡车赶到,带着王某和孙某,还有另一位工友王某,一起前往县医院。 值班医生接诊了孙某。她后来作证时说:“我查体后让他做了彩超和腹平片,检查结果是消化道穿孔;做腹平片时看到有大量游离气体,正常膈下是没有很多气体的,他这个片子显示有可能是肠道穿孔。” 医生建议转院到市医院做进一步治疗。 但这时候,孙某和王某做了一个让他们后悔不已的决定,他们当天买好了回河南老家的火车票,想着与其在当地住院,不如回河南老家再治疗。孙某让医生开了几片止疼药,凌晨4点52分,一行人离开了医院。 回到宿舍休息了几个小时后,早上7点半,薛某安排了一辆车,送孙某、王某和另一个手臂受伤的工友去火车站坐动车。 王某的车次较早,先上了动车。孙某和受伤的工友随后上了同一班次的不同车厢。 火车开出一个多小时后,孙某的肚子又开始剧烈疼痛起来。这一次比之前更严重,他实在坚持不住了,找到列车员求助。列车上的工作人员看到他痛苦的样子,意识到情况紧急,安排他在最近的车站下车,直接上了等候的救护车,被紧急送往南昌某医院。 南昌某医院的检查结果显示:孙某腹腔大量游离气体,直肠腹膜折返以上10厘米处可见长约4厘米的乙状结肠纵行全层裂口,乙状结肠裂口近端及远端可见多处浆膜撕裂。初步诊断:直肠穿孔。 医生立即安排了手术。 孙某的女儿接到母亲电话后,从河南老家火速赶到南昌。 孙某女儿通过微信视频联系了王某。并录下了这段对话: “王叔,我爸是因为你用吹气管子顶着他肛门,大量气体瞬间进去,导致肠子破了,送到南昌医院的时候差点没抢救过来。” 视频那头的王某没有否认,只是说:“是我的问题。” 孙某在南昌某医院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31922.74元。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前前后后,孙某四次住院,累计花费医疗费111204.24元。 之后,王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通知,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在后续的调查中,多名证人还原了事发经过。法医鉴定结果显示孙某损伤程度评定为重伤二级。 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对王某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孙某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8万余元。 最终,法院判决王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孙某各项经济损失144744.24元。 对此,您怎么看?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致人重伤的后果,或者虽然预见到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他人身体受到重伤的行为。 如果王某是明知对着肛门吹气会造成伤害,还故意这么做,那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但本案中,法院认定他是“应当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为了开玩笑,没有伤害的故意,所以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来源:裁判文书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