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6日,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腾达科技,证券代码:001379)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会议出席股东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议案以99.97%的同意率高票获得通过,彰显股东对公司战略调整的广泛认可。
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月26日上午9:30在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经济开发区鲁班大道北路1999号公司会议室举行,网络投票同步进行。会议由董事长陈佩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88人,代表股份119,431,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158%。其中:
现场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71,00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001%
网络投票股东186人,代表股份48,431,3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157%
中小股东参与情况显示,185名中小股东代表股份1,471,5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58%,其中网络投票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1,471,301股,占比0.7357%。
议案表决结果
会议对《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
股份数(股)
占有效表决权比例
同意
119,398,801
99.9726%
反对
20,400
0.0171%
弃权
12,300
0.01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表决类型
股份数(股)
占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比例
同意
1,438,801
97.7778%
反对
20,400
1.3863%
弃权
12,300
0.8359%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为普通决议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乔营强、程思琦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次议案的通过,标志着腾达科技将对募集资金投资方向进行优化调整,通过终止部分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望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