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120拒抬老人离世,二审维持17万赔偿!搬抬是情分还是本分? 山西阳泉,一8

120拒抬老人离世,二审维持17万赔偿!搬抬是情分还是本分? 山西阳泉,一85岁老人发病,虽然离医院就4分钟的路,但家人怕耽误病情还是叫了120。不料医护人员拒绝帮家属把老人抬下5楼,导致老人40分钟才上救护车,因耽误抢救不幸离世。而急救中心却说:我们没义务帮着抬人,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家属愤怒地起诉到法院,一审: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赔偿家属17万,急救中心上诉,二审判决出乎意料。 这起引发全网关注的事件,发生在2024年6月9日深夜,经红星新闻等权威媒体报道,又因2025年11月的二审判决再次刷屏,至今仍是大众热议的民生焦点。事发时老人85岁,患有高血压、冠心病等基础病,身体虚弱,当天突发胸闷憋气,情况十分危急。老人住在无电梯的老旧居民楼5楼,家人明知医院很近,也不敢随意挪动,第一时间拨打120,就是指望专业人员安全转运,抓住黄金抢救时间。 让家属绝望的是,120医护赶到后,明知老人无法自主行动,也清楚5楼步梯转运难度大,却直接拒绝协助抬人。家属当场反复恳求,只希望医护搭把手把老人抬下楼,愿意事后表示感谢,可对方始终坚持没有抬人的义务,在楼下等待不肯出手。 从急救人员抵达,到家属找人帮忙、最终把老人抬上救护车,整整耽误了40分钟。对急症老人来说,这40分钟就是救命的关键,短短几十米的楼梯,成了生与死的分界线。 老人被送上救护车后,急救过程也存在明显疏漏,未按规范开放气道、及时使用急救药物,胸外按压操作不达标,多重失误叠加,老人最终没能抢救回来,永远离开了家人。 家属无法接受这个结果,更不认同急救中心“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的说法。120院前急救的核心就是抢时间、保生命,面对高龄、无法移动的患者,协助安全转运,本就是急救服务的应有之义,不是可做可不做的人情。 家属将急救中心告上法庭,司法鉴定明确:急救中心存在未及时监护用药、延误转运、心肺复苏不规范三项过错,与老人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一审法院判决,急救中心未尽合理救助义务,承担50%责任,赔偿17万余元。 急救中心不服,以“搬抬非法定义务”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院用判决划清责任边界,明确否定“抬人是情分”的说法,院前急救不能只走流程,必须守住生命至上的底线。 这起案件给所有急救机构提了醒,老旧小区无电梯、患者行动不便,是最常见的急救场景,配齐人员、做好转运准备,是120的基本要求。拿“没有义务”当借口,在生命面前推诿懈怠,既违背职业初心,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120的意义,就是在人们最无助的时候伸出援手,这是职责所在,不是情分与本分的选择。法律已经给出公正答案,生命安全,永远排在第一位。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