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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钱想疯了!湖北武汉,一男子在小区当保安,执勤时被业主打伤,业主赔偿他4200元

想钱想疯了!湖北武汉,一男子在小区当保安,执勤时被业主打伤,业主赔偿他4200元,男子不会电子支付,委托物业帮他收款,事后,男子到物业要钱,物业经理不给:这是业主赔给物业的钱,我开恩给你600元,剩余的钱充公!结局令人意外! 真是想钱想昏头了。 事情发生在湖北武汉。一个小区保安执勤时被业主打伤,调解后业主赔了4200块。钱是赔给保安个人的,这本来清清楚楚。可后面一出操作,谁听了都得愣一下。 时间是2024年6月13日傍晚。小区南门,道闸突然坏了,杆子抬不起来。值班的是龚师傅,年纪不小,能找到这份保安工作已经算不容易。设备出故障,他第一时间联系维修,一边给排队的车主解释。 偏偏有位开黑色本田的业主火气上来了。 “你故意不让我进!”对方越说越冲,龚师傅怎么解释都没用。下一秒,业主从车里拿出一根棍子,先砸岗亭玻璃,再朝人挥。 玻璃碎了一地。龚师傅下意识抬手挡,胳膊当场肿起来,疼得蹲在地上起不来。 居民报了警。民警调监控、查设备,结论很清楚——道闸是设备故障,跟保安无关。业主这才意识到闹大了,连声道歉。 在民警主持下,三方签了调解协议: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合计4000元赔给龚师傅,另外200元赔岗亭玻璃。白纸黑字。 问题出在付款。 龚师傅不会用智能手机,没有微信支付宝。业主身上也没现金。三方商量后,钱先转到物业账户,龚师傅再去领。 4200元,一分不少打进物业收款码。 第二天,龚师傅去找物业经理陈某要钱。对方一句话就把人噎住了:“这钱是赔给公司的。跟你没关系。我开恩给你600块,不要拉倒。” 听到这话,谁能不懵? 明明挨打的是自己,调解书写得清清楚楚,钱怎么就变成“公司财产”了?龚师傅找他理论,陈经理还反问:“你受多大的伤?经不起推敲!” 一个被打伤的老人,还要被质疑“伤得够不够重”。这场景,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没办法,龚师傅找了记者。 2025年6月15日,记者赶到物业办公室。陈经理躲了两个多小时才露面,口径依旧:“钱是赔公司的。” 记者没跟他绕弯,直接联系当时调解的民警。民警一听都觉得离谱——调解书明明写着,4000块是赔给龚师傅个人的,物业只占200块玻璃钱。 民警表示会调出调解书协助维权。事情这才有转机。 随后物业给出“说明”:4200元到账,垫付医药费800元,玻璃费200元,已给600元,剩余2600元归还。 这账怎么看都让人皱眉。 800块医药费什么时候垫付的?凭证在哪?那600块“开恩款”又算什么?前面还说一分不给,转头变成“已给”。 不过龚师傅没再深究。钱拿回来,他已经长舒一口气,不停感谢记者。 事情算是收了个尾,但想想其实挺后怕。 龚师傅“幸运”的地方在于,他知道找媒体。可如果他不认识记者,不懂维权渠道呢? 《民法典》第1182条讲得明白,人身损害赔偿属于被侵权人的个人财产。第985条也规定,没有法律依据取得利益,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法律写得很清楚。 可前提是,你得知道这些条文,还得有能力去用。 陈经理大概赌的就是这一点——年纪大,不会电子支付,怕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给你600块“意思意思”,剩下的吞了,你能怎么样? 他赌错了。 最讽刺的是,物业本该是员工的后盾。龚师傅是在岗位上挨的打,公司第一反应却不是替他出头,而是盯上那笔赔偿款。 有网友说得很直白:“连自己员工都坑,还指望它对业主多负责?” 钱是要回来了。可陈经理有没有被处分?那800块医药费到底怎么回事?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的人,又能不能这么顺利? 这些问题,到现在也没人给个明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