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上海女子发现自己的猫在办公室不见了,于是花了8800元找了一个寻宠团队帮她找猫,寻宠团队收了钱在寻找猫的过程中,一位物业的工作人员在办公区域找到了猫,上海女子要求寻宠团队退钱,寻宠团队表示猫找不到退钱,猫找到了不退钱,上海女子报了警,并且准备起诉寻宠团队,大家觉得该不该退钱? 大部分人认为猫确实不是这个团队找到的,不全退也应该退大部分,也有观点认为支付服务费,对方花费人力物力没达成效果,不一定会退费,要看合同怎么签的。 目前陈女士已报警并委托律师起诉,要求退还尾款。涉事团队回应“正沟通协商”,未透露具体方案。 从目前信息分析,陈女士要求退款的诉求有一定法律基础: · 团队未提供有效搜寻服务,被指"遛狗式找猫" · 猫由物业人员发现,与团队行为无因果关系 · 类似判例支持按实际履职情况酌减费用 但最终结果取决于: · 合同具体条款:是否真有"任何人找到都算"的约定 · 履职证据:团队是否按行业惯例进行了搜寻 · 因果关系:团队行为与发现结果有无关联 这场纠纷最终将由法院给出答案。对于宠物主人而言,选择寻宠服务时务必看清合同、核实资质,避免在焦虑中仓促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