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一起发生在两年前的旧事,随着一篇家属要求强制执行的跟进报道再次引发热议。

一起发生在两年前的旧事,随着一篇家属要求强制执行的跟进报道再次引发热议。 2024年6月,山西阳泉一名85岁老人因突发胸憋不适急需救治,急救人员迅速抵达现场。然而,老人居住在无电梯的5楼,急救人员以“非法定义务”为由拒绝搬抬老人下楼。尽管家属年迈无力,甚至承诺支付酬金,仍遭拒绝。僵持40分钟后,老人病情恶化倒地,医护人员这才参与搬运。送医后,老人已无自主呼吸,次日凌晨不幸离世。 2025年,法院一审、二审均认定急救中心承担50%责任,需赔偿17.7万元,但至今未支付。 阳泉市卫健委于2026年2月26日确认此事“基本属实”,约谈急救中心并责令限期支付赔偿。 这一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与反思。在大众认知中,救护车的到来意味着专业救治与搬运服务的开始,但现实中,急救人员常因制度未配备担架员而拒绝搬运患者。然而,院前急救的核心职责是及时安全转运患者,制度缺失不能成为推诿的理由。事件中,现场有两名医护、一名男家属、保姆及司机共五人,本可协同搬运,却因僵化执行规定延误救治。 舆论质疑:若制度切割过于清楚,谁为生命兜底?急救服务应以患者生命安全为首要考量,完善制度、明确职责、强化人文关怀,才能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评论列表

旺财
旺财 1
2026-02-28 09:26
应该明确到底有没有义务搬运,如果有,那以后山里迷路就可以不用找救援,直接打120让搬运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