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阳泉,一85岁老人发病,虽然离医院就4分钟的路,但家人怕耽误病情还是叫了120,不料,医护人员拒绝帮家属把老人抬下5楼。 导致老人40分钟才上救护车,老人因耽误了抢救,不幸离世,而急救中心却说:我们没义务帮着抬人,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家属愤怒的起诉到法院,一审:急救中心承担50 %责任,赔偿家属17万,急救中心上诉,二审判决出乎意料。 其实,关于“抬不抬”,不是今天才闹出的难题。医护是不是必须抬?规章摆在那儿,有《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作底,《医师法》也立了规矩,医疗救护员职责包括搬运、护送患者。 医生护士救命是天职,救护员搬抬本就是岗位职责,只是眼下大部分120急救班底里,常常只配医生和司机,再多一个壮实的担架员,就是“锦上添花”了。 很多地方一精简,最后补不上人手,搬运成了家属的“额外责任”。 时间这东西最怕被消耗。陈奶奶出不了门,急救医生急着催促,又不能多帮。 40分钟,最后老人还是硬生生咬着牙过了这个坎。 这期间,老人呼吸一点点变弱,从喘息到发出低低的呻吟。 这个夜晚算不上轰轰烈烈,却让普通人把“生死急救”重新认识。 对家属来说,每一分钟都拿命来等,最后那句“等不及了”变成一声哀叹,家里人能记一辈子。 外头议论纷纷,有人拍桌子说,急救咋成了“拼家属体力”?有的说,规矩在先,医生护士就该有自己的边界。 争来争去,最受伤还是普通老百姓,被一纸条规卡在生死门槛上。 法院一审认定,急救中心对陈奶奶之死负50%责任,赔偿家属17万多元。 再审也没推翻原判,判决书里直言,不能只讲条规不讲人情。挑明了“医生该干啥”,也明白告诫医院要配齐人手。 有人说17万是“买命钱”,可在那家人心里,再多的钱,都换不回家里老人的一口气。 社会的关注点也跟着聚焦在“搬抬”这件小事,从2019年到2023年,国家卫生主管部门多次把院前急救立法推进日程,早就有声音要求补足搬运环节,不让家属为难,也不让医护两难。 陈奶奶的遭遇,并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急救医生本该冲锋在前,关键时刻却被流程绊脚。 事件后,业内开始反思,粗犷操作,善良补位的年代过去了,每个环节都要有制度、有人兜角。 急救人员说累也没错,职责外的活也不该全往身上压。 骚动过后,社会要看到一条清晰的价值导向,各地的政策制定者也必须搞清楚,把“抬不抬”这件小事变成一项公开、透明、有底线的服务标准。 让家属跪着求抬人、让医生躲着怕担责,这样的局面,终究伤的是彼此信任。 不论是2024年那一夜的山西,还是之前的黑龙江、四川,搬抬人的问题反复拧紧,倒折射出公众对生命尊严的坚守。 规章是死的,人心是活的,困难总该想办法消解,而不是推来推去让人失温。 当下急救这个口子,没人敢拍包票明天就能解决所有问题,但已经有很多地方在摸索,补上那双能够抗住担架的大手。 别让“抬与不抬”一次次变成生死判断题,别让生命在楼道里耗光了最后一点力气。 让生命和规则并行,让情分和本分合一,才不辜负这份信任和期待。 信息来源:120未及时协助搬抬老人,老人抢救无效离世,急救中心被判赔17万未履行,官方通报——光明网2026.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