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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矿能源股份回购期限过半未实施 0.5-1亿A股及1.5-4亿H股回购计划待推进

2026年2月27日,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兖矿能源”)发布关于股份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显示,公司此前披露的A股及H股股份回购计划在实施期限过半后,尚未进行任何股份回购操作。

回购计划概况

据公告披露,兖矿能源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A股及H股回购方案。具体来看:

A股回购计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0.5-1亿元,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7.08元/股。后因公司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A股回购价格上限调整为不超过16.90元/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期限为3年,若3年内未用于股权激励则予以注销。

H股回购计划: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4亿元回购H股股份,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或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股东通过特别决议案撤回或修订回购授权之日(以较早者为准)。回购用途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相关股份需在回购后10日内注销。

回购类别

资金规模(人民币)

价格上限(元/股)

回购用途

回购期限

A股

0.5-1亿元

16.90元(调整后)

股权激励(3年未用则注销)

自2025年8月29日起12个月

H股

1.5-4亿元

-

减少注册资本(回购后10日内注销)

自2025年8月29日起12个月(或至2025年度股东会结束等较早期限)

回购进展:期限过半尚未实施

公告指出,截至2026年2月27日,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过半(即自2025年8月29日至2026年2月27日),但公司尚未回购任何股份。

对于未实施回购的原因,兖矿能源表示,主要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相关工作安排等因素综合考量后暂未推进。

后续安排:将择机推进并及时披露

公司在公告中强调,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剩余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推进股份回购事宜,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兖矿能源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