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急呼120,急救人员却拒绝帮忙抬患病老人,最后老人不治身亡。法院判决急救中心要赔一半责任,急救中心却以“搬抬不归我们管”推三阻四。家属如今打算强制执行,舆论哗然! 我想问的是那要是一个人在路上昏倒之前叫了120,难道120工作人员就会站在病人旁边等着,他醒了爬到救护车上吗? 120不负责搬抬病人简直是天方夜谭,有些规定制度应该适应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作出修改。120的主要责职是将病人紧急转运至医院抢救,现场只是简单急救一下,所以搬运必须是转运急救的重要环节,割裂急救主要宗旨的现象必须纠正。 这事说出来谁都心头一紧,一位高龄老人家,凌晨突发重病,家属连夜拨打120。按照常理,救命如救火,谁料救护车赶到后,现场医护加司机刚好三人,却全把身体责任往外一推:“抬不动,搬不了,等110来吧。” 你别说现场确实“人手不少”,除了120的三名工作人员,还有一位家属和保姆。遗憾的是,帮忙的人大家你看我我看你,没人上前。 急救成了等人游戏,老人只能苦等支援。40分钟一拖再拖,等到110民警赶到时,老人已奄奄一息。最终抢救无效。 这40分钟真能值百万。救护人员冷处理,责任心去哪儿了?家属心急如焚,外人听了都一肚子火。 俗话说“医者仁心”,可现实往往让人泼冷水。谁又能想到拿着救命工资的医护,竟然在患者危急时刻选择袖手旁观?这40分钟,是时间的冷漠,还是人心的冷漠? 案件闹到法庭,两审的判决都给出一个响亮耳光。急救中心的“搬抬不是我们责任”没道理,要为老人的离世承担一半责任,赔偿17万给家属。 然而这边判决生效,那边急救中心照样迟迟不兑现,还得家属再跑一趟申请强制执行。 谁都知道,健康关天,一线的急救不该这样僵。如果说工作人员因为条件有限,法律和规章其实也有明文,“急救现场需要合理协作,关键时刻要先救命”。 可到了实际操作,为什么就总是“缺担当”?有网友讶异:“不是配置不够,是担当不够。”这话一点没说错。 很多城市的急救系统既缺人也缺钱,但有时候缺的不是双手,是那一丝责任心。老百姓花钱买了服务,不求你做圣人,至少要守住底线。 明明在场就有五个人,偏偏四个人在围观。家属该怎么抬?不是力气的事,是人情的事。更诡异的是,等110民警来了,还得配合再搞一次。这就像玩长跑接力,大家都在起点僵持,直到警察出现才肯勉为其难。 活在当下,不怕规章旧,只怕人心凉。现在许多急救站点不是不想配齐人,而是加班多、待遇低、事故风险高,谁乐意吃力不讨好?但医护的专业荣誉感、工作的神圣意义,也是纸面上写不出来的标准。 我看这事,核心不是单纯法律责任怎么划分,而是全社会怎么看待生命救助这件事。实际上,大多数120医护都很拼很辛苦,不乏拼命三郎。 可一旦行业门槛低了、待遇差了、规章混乱了,就容易把责任心磨没了。古人说“一诺千金”,现代社会服务行业,如果大家都踢皮球,都围着条文打转,人情哪里还有立锥之地? 我个人觉得,还是得把“救死扶伤”写进规则里,让责任清单和激励机制同步,保障收入、限制风险、明确边界,再多点人文关怀。 假如现场有强制规定“紧急时刻必须协助”,又有救护中心专门的风险保险,类似悲剧或许不会那么多。 总之想让生命通道畅通,除了资金和编制,更要靠制度的温度,以及人心的柔软。现实不容理想化,但最低要守住的,是那条生命底线。不能指望家属扛到天亮,也不能让医护全凭自愿帮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