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 台“陆委会”发布严正声明, 2月27日,针对国台办查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亲属在大陆投资经商谋利相关问题,台湾省陆委会表示:大陆对刘世芳和她亲友实施跨境镇压,毫无文明底线,呼吁大陆及早悬崖勒马,否则必将伤及自身。 这一表态清晰坚定,是维护国家主权、捍卫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大局的正当合法举措。 刘世芳早已被列入“台独”顽固分子清单,长期在岛内鼓吹“台独”言论,刻意阻挠两岸民间正常交流,不断制造两岸对立,是破坏台海和平稳定的相关责任人员。 这种一边破坏两岸关系、一边借机谋利的双标行为,将个人私利置于民族大义和两岸同胞共同利益之上,性质十分恶劣。 台湾地区陆委会将大陆依法履职的行为恶意曲解,完全是偷换概念、混淆视听。 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国际社会公认的事实,有着坚实的历史、法律、文化和国际关系依据,根本不存在所谓“跨境”的说法。 大陆依法规范市场秩序,打击借经贸活动支持分裂国家的行为,是主权国家行使正常管辖权的合法行为,适用于所有在大陆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有法可依、一视同仁。 大陆始终欢迎广大台湾同胞来大陆投资兴业、共享发展机遇,前提是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不从事分裂国家、损害民族利益的行为。 守法经营会受到充分保护,支持“台独”必然会受到相应惩戒,这是清晰明确的是非准则,与陆委会恶意曲解的说法毫无关联。 真正违背公序良俗与民族利益的,是那些妄图分裂国家、破坏两岸同胞血脉亲情的“台独”分裂势力。 两岸同胞同根同源,经贸交流、人员往来的初衷是增进民生福祉、凝聚民族亲情,绝非给“台独”分子提供敛财的渠道。 而台陆委会无视客观事实,将大陆的正当执法恶意歪曲,本质上是为“台独”分子站台,企图掩盖分裂势力谋私的真实目的。 此前“台独”顽固分子沈伯洋长期在岛内煽动两岸对立,但其亲属关联企业长期与大陆开展贸易,依托大陆市场获取收益,国台办查明事实后,依法对其关联企业实施惩戒,斩断其依靠大陆谋利、支持“台独”的利益链条。 还有“台独”相关人员曹兴诚,长期散布错误言论、抹黑大陆,大陆依法对其实施惩戒,限制本人及家属进入大陆和港澳地区,禁止其关联企业在大陆谋利。 这些案例充分说明,大陆对“台独”分裂势力的相关举措,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精准针对,只针对“台独”顽固分子及其利益链,绝不牵连广大台湾同胞,边界清晰、标准明确。 长期以来,部分“台独”顽固分子钻两岸交流的空子,打着投资、经商的幌子在大陆攫取经济利益,再将资金用于岛内“台独”相关活动,形成“以商养独”的不当链条。 他们把大陆的善意当作理所当然,把两岸经贸合作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既想享受两岸合作的红利,又想做分裂国家的事。 大陆此次查处刘世芳亲属在大陆谋利问题,正是精准打击这类不当利益链,让“台独”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从根源上遏制“以商养独”的恶劣行径。 大陆始终以最大诚意、尽最大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前景,始终把台湾同胞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持续推动两岸各领域交流合作,让台湾同胞共享大陆发展带来的机遇。 事实胜于雄辩,公道自在人心。台陆委会的歪曲抹黑,掩盖不了“台独”分子破坏两岸关系、借机谋利的事实;其混淆视听的言论,也蒙蔽不了两岸同胞的双眼。 大陆依法查处“台独”顽固分子及其亲属在大陆谋利的行为,合法、合理、合情,既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也是守护两岸同胞的共同利益。 两岸关系的底线是一个中国原则,“台独”是台海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的行为,都违背历史潮流和民族大义;任何一边享受两岸合作红利、一边从事“台独”分裂活动的行为,都必然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和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