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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两死一伤,结果是‘俩菜一汤’!”男子高速被追尾,鸡鹅当场身亡,对方赔了钱

“本以为两死一伤,结果是‘俩菜一汤’!”男子高速被追尾,鸡鹅当场身亡,对方赔了钱,问题来了:死鸡归谁? 2026年2月24日,湖南永州的高速公路上,车流如织。 湖北的胡先生正开着车往广东赶。后备箱里,塞满了父母连夜准备的“年货”——4只自家养的土鸡和大鹅。 因为怕把活禽闷死在封闭的后备箱里,胡先生想了个“土办法”:用绳子把鸡和鹅的脚捆住,直接挂在了后备箱外的挂钩上。 风一吹,几只家禽扑腾着翅膀,胡先生觉得这样透气,能活着带到广东。 谁知,这一“透气”,透出了大麻烦。 行驶途中,后方一辆轿车避让不及,狠狠撞上了胡先生的车尾。 “砰”的一声巨响,两车受损。更惨的是挂在车尾的那几只鸡和鹅。 巨大的冲击力下,它们当场殒命。其中一只大鹅,正好被夹在两车变形的保险杠中间,场面既荒诞又凄凉。 后车司机下车查看,盯着那只被夹扁的大鹅,愣了半天没说话。 事故处理很快定责:后车全责。 保险公司介入,针对车辆损失进行定损。对于那几只“牺牲”的家禽,经过协商,对方赔偿了胡先生三四百块钱。 问题来了:钱赔了,这几只死掉的鸡和鹅,归谁? 胡先生看着地上的“战利品”,心里五味杂陈。这都是父母的心意,大老远带出来的,虽然死了,但肉还是好的,扔了太可惜。 于是,在交警处理完现场后,胡先生做了一个让所有人意外的决定:他把那几只死鸡死鹅捡了起来,重新塞进车里,带回家吃了。 事后,胡先生发视频感慨:“明年再也不这么带了,省得它们遭罪。” 而他的父母得知消息后,第一反应不是心疼鸡,也不是心疼钱,而是连着问了好几遍:“人没事吧?人没事就好。” 这事儿传到网上,网友直接吵翻了。 有人说:“既然对方赔了钱,那鸡和鹅就是对方的了,怎么还能带回去吃呢?” 还有人说:“对方赔偿的只是损失,就像把人撞死,你赔钱了也不能把人的遗体拿走吧!” 但也有人反驳:“这是赔偿损失,不是买卖!难道你想吃人家的鸡鸭,故意撞死说要买?看削不削你!” 评论区两派吵得不可开交,谁也说服不了谁。 那么问题来了:赔了钱,死鸡到底该归谁? 律师给出了专业解读。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对方赔偿的三四百元,是对胡先生“财产损失”的填补,而不是“购买死鸡”的交易款。在法律上,这叫“填平原则”——你弄坏了我价值300元的东西,你赔我300元,让我恢复到没坏之前的经济状态。 但这并不意味着物品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除非双方明确约定“以物抵债”或“收购残值”,否则死鸡依然是胡先生的私有财产。他有权处置这些残值,包括拿回家吃掉。 有网友拿撞人做类比,律师说这个类比不恰当。人命无价,且涉及伦理尊严,岂能与几只家禽混为一谈?财产损失赔偿后,残值归原主,这是常识。 法律讲清楚了,咱们再说说情理。 对胡先生而言,这几只鸡鹅不仅仅是300元的市场价,更是父母沉甸甸的爱。赔再多的钱,也买不来父母那份“临行密密缝”的心意。把死鸡带回家吃掉,是一种情感的寄托,也是对父母劳动成果的尊重。如果为了几百块钱的赔偿就把父母的心意扔在高速路边,那才是真的寒了心。 有网友调侃:“死在了去死的路上,这也算寿终正寝?”还有人说:“我过年也带过活鸡,看它闷得奄奄一息,直接下高速找饭店加工了,绝不浪费。” 这事儿看着是个段子,其实暴露了两个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把活禽挂在后备箱外上高速,这操作确实危险。万一绳子断了,家禽掉下来,后车避让不及,可能引发更大的事故。胡先生自己也说:“明年再也不这么带了,省得它们遭罪。” 二是赔偿逻辑。很多人对“财产损害赔偿”存在误区,以为赔了钱东西就归对方了。其实不是这样,赔的是价值,不是买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残值还是你的。 说到底,法律讲权属,人间讲情理。鸡归胡先生,没毛病;但下次回家,请把爱装在安全的笼子里,而不是挂在危险的保险杠上。毕竟,平安到家,才是给父母最好的“回礼”。 看完这事儿,你怎么看?如果你遇上这种情况,会怎么处理?欢迎在评论区聊聊! (来源:综合自九派新闻、潇湘晨报、极目新闻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