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老人老宅拆迁,就在拆迁扩建的时候,老人直接赠房,愿意将自己名下的房屋产权都给到儿子。当时儿子也承诺给父亲养老送终,谁知道儿子因为意外离世,老人家放弃继承遗产,遗产全归儿媳妇所有,之后拆迁款到了,打到了老人银行卡,老人将446万元的拆迁款立刻转给儿媳妇。没想到,儿媳眼看着钱到账了,直接断供生活费和医疗费,扬言不给老人养老。 面对如此心狠、势利的儿媳,老人家非常无奈,只能一纸诉状,将儿媳给上诉了。他想要为自己的老年生活争取一定的权益。 大象新闻2月2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一个老父亲程老爹,其名下有一套老宅,大概300多个平方米。 就在十年前,程老爹跟儿子说:愿意将这套宅院,无偿赠送给他。 看到父亲如此仁义,儿子也非常爽快,当时就做出了承诺:老爸,以后我一定会给你养老送终。 当老宅交到儿子手里之后,程老爹的儿子就开始正式接手,之后开始扩建,并且翻建更多的面积用来经营。 就这样,儿子跟儿媳建设出一套1000多个平方米的宾馆,用于接待外来游客使用,两个人也赚了不少辛苦钱。 可是没想到,程老爹的儿子竟然发生了意外,骤然离世,一家子都沉浸在悲痛之中。 而且在儿子去世之后,作为父亲来说,程老爹是有权利继承儿子的财产的。 但是程老爹非常仁义,直接就跟儿媳妇说,他自愿放弃,让儿媳妇全部继承。 就这样,儿媳妇赵某跟自己的儿女,均通过合理的继承权,继承了丈夫的全部遗产,包括这1000平方米的房产。 没两年,这套房子被纳入了改造项目,即将要面临拆迁。 之后,拆迁款就打到了程老爹的卡里,而程老爹也按照约定,将446万元的拆迁款,全都打给了儿媳妇赵某。 赵某在领取了补偿款之后,随即就停止对于程老爹的赡养。 不再提供生活费、也不再承担医疗费,并且直接跟老头儿说:以后我不会给你养老的! 可怜的程老爹,已经80多岁,本来还是期待老有所养,儿媳妇这一番话,让老人家陷入绝望的境地。 无奈,他为了自己的老年生活考虑,直接就一纸诉状,将儿媳妇给上诉了。 赵某拿出了证据,说自己有扩建的合同,也有付款的收据,新增的面积都是自己跟丈夫的心血。 最后,相关部门的判定下来了! 工作人员审核之后确定,老人家当初跟儿子约定了要赡养,虽然儿子离世,儿媳妇需要继续履行义务,如果停止赡养则构成违约。 另外程老爹可以获得原始房产面积对应的67万元房款,剩下的款项则归儿媳妇所有。 本案释法: 老人家赠送房产,跟儿子儿媳签订了赠送协议,约定了之后要赡养自己的晚年。后来儿子离世了,儿媳想要放弃赡养,儿媳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呢? 根据《民典法》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予可以附义务,赠予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老人家在赠送房产的时候,有过协议约定,赡养老人需要作为受赠条件,当时儿子儿媳都确定签字的,那么这个赡养协议就会具备法律约束力。 虽然儿子离世了,但是儿媳妇需要继续履约,她也是附义务合同的当事人,如果她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老人有权依据《民典法》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主张撤销赠予或者追究其违约责任。 话说扩建1000个平方,而且还是改造的宾馆,这个儿媳妇在丈夫的带领下,绝对是赚了不少钱。但是到最后,还做出如此心狠的决定,此举实在令人心寒。 再回到审核案子的时候,面对老人的上诉,儿媳妇当庭抗辩,她这下知道了,这是她跟丈夫的血汗,是辛苦经营赚出来的。 这个时候把老公拉出来,怎么就没有想到,老公是存着要照顾老父亲的职责呢?你作为儿媳,虽然没有法律义务,但是口口声声的“老公”,是否应该继承丈夫的遗志,好好孝顺老人呢。 老人家一开始义不容辞,将446万元的拆迁款打到你的账上,你倒好,钱款一到,给老人家的养老义务立刻叫停。 这样的人,真的是够狠心的,内心狠如磐石啊。不仅心狠,还无德、缺德,是否也该给自己的儿女做个好榜样呢?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不妨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