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一10岁女孩在托管中心寄宿时,遭到55岁教师的强 奸。女孩当时害怕极了,一直把这个秘密藏在心里,还因此患上抑郁症,直到5年后才告诉母亲。报案后,经过法院两审,这名教师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禁业5年,并赔偿女孩5848.7元,托管中心负责人,也是该教师的妻子,被判赔偿2506.6元。网友直呼判的太轻了。 据浪涨新闻报道,2018年,年仅10岁的小女孩小花,因为父母工作繁忙,被送到了当地一家托管中心寄宿。 谁能料到,这段本应让孩子安心学习、生活的经历,竟成了她长达五年的噩梦。 这家托管中心的负责人,是男教师万某的妻子。时年55岁的万某,曾经是海南某中学的美术老师,平日里也会在托管中心帮忙照看孩子。 当时的小花只有10岁,年纪小、胆子也小,没想到在托管中心寄宿期间,竟然遭到了万某的性侵。 面对成年男子的侵害,小花害怕到了极点,她不知道该向谁求助,也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只能把这个痛苦的秘密死死藏在心里。 事发当天,小花的父亲像往常一样周五开车去托管中心接她回家,一路上小花都在不停地哭,回到家后还一直说自己身体很痛。 母亲田女士发现女儿私处有破皮的情况,内裤上还沾有血迹,可她当时并没有往坏处想,只以为孩子是身体“内热”,简单给女儿涂了药膏就没再深究。 小花看着父母没有察觉,心里的恐惧和委屈更甚,可她依旧不敢说出真相,只能独自承受着这份伤害。 在那之后,小花的性格慢慢发生了变化,她变得沉默寡言、自卑敏感,夜里经常做噩梦,内心的痛苦和煎熬把小花一步步压垮。 身边的小伙伴偶尔听她提起过,小时候在托管中心被万某乱摸、被欺负的事,可年纪尚小的孩子们也不懂这意味着什么,这件事就这样被掩盖了下来。 而万某却始终若无其事,继续在托管中心活动,丝毫没有为自己的恶行感到愧疚。 时间一晃过去了五年,2023年9月,当年10岁的小花已经长成了15岁的中学生。 这五年来,性 侵带来的阴影一直笼罩着她,让她长期活在恐惧、自责和痛苦之中,最终患上了抑郁症。 再也无法承受心理折磨的小花,终于鼓起勇气,把埋藏在心底五年的秘密,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母亲田女士。 得知真相的田女士如同晴天霹雳,她又心疼又愤怒,后悔自己当年没有及时发现女儿的异常,让孩子独自承受了这么多年的痛苦。 小花的父母立刻选择报警,警方也很快将犯罪嫌疑人万某抓获。 经过医院检查,小花的处女膜确实存在陈旧性痕迹,抑郁症的诊断结果,也印证了这五年她所遭受的身心创伤。 被抓后,万某还试图狡辩,想逃脱法律的处罚,他的口供也多次反复,甚至还狡辩是小花在栽赃陷害他。 好在,法院结合证人证言以及在案证据,最终认定万某的强 奸罪成立,判处万某有期徒刑8年,并禁止其5年内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和培训相关职业,同时赔偿小花经济损失2573.7元。 一审法院判决后,万某认为量刑过重,提起上诉。小花的父母也认为民事赔偿过少,同样提起了上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 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 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 奸论,从重处罚。 小花被侵害时仅10岁,属于刑法明确保护的“不满十四周岁幼女”,法律不问手段、不问是否“同意”,只要发生性关系,一律按强奸罪认定,且必须从重处罚。 万某在托管中心对未成年人负有临时看护职责,属于对未成年人有特殊职责的人员,利用托管寄宿的封闭环境实施侵害,依法应在从重基础上再从严裁量。 其次,“禁业5年”是基于其侵害未成年人的职业风险作出的从业禁止,属于附加惩戒,并无不妥。 最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定只赔直接物质损失,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范围有限。 综上,二审法院经过审理,最终维持了对万某有期徒刑8年、禁业5年的刑事判决,将民事赔偿金额改判为5848.7元,同时判决托管中心负责人、也就是万某的妻子,赔偿小花2506.6元。 一个本该无忧无虑成长的女孩,因为恶魔的恶行,人生被彻底改变,而这样的判决,也让很多人难以平息心中的怒火。 不少人觉得,万某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性质极其恶劣,还给孩子造成了终身难忘的心理创伤,枪毙都是轻的,怎么还能允许他继续当个教师? 小花承受了五年的心里折磨,竟然只赔偿5848.7元,这样的赔偿金额少得可怜,根本无法弥补小花多年来受到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