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上海市,陈女士怀疑丈夫与自己的闺蜜刘女士有不正当关系,花9000元雇佣丁某和钱某

上海市,陈女士怀疑丈夫与自己的闺蜜刘女士有不正当关系,花9000元雇佣丁某和钱某搜集证据,二人私自在刘女士的车上安装了隐蔽定位器,并多次跟踪刘女士进行拍照,可两个月后他们不但没拿到任何证据,反而被刘女士发现了,刘女士当即报了警。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上海市民陈女士发现自己老公王先生最近有些不对劲,经过观察,她觉得丈夫与其公司的员工刘女士关系暧昧,她感觉自己的婚姻要出现危机。 这位刘女士是陈女士的闺蜜,在刘女士没有工作的时候,还是陈女士把她介绍到自己丈夫公司工作的。 陈女士感到十分气愤,她认为刘女士作为自己闺蜜,这是恩将仇报啊,可陈女士也知道,仅凭自己的感觉还不能当做他们不轨的证据。 于是陈女士找到了丁某,希望丁某能为自己抓到丈夫王先生和刘女士在一起的证据。 丁某满口答应下来,并表示一定能拿到陈女士想要的东西,陈女士向丁某支付了9000元的费用。 丁某找到了自己的朋友钱某,钱某对电子设备非常的精通,于是二人买了定位器材,并在刘女士不知道的情况下,把这个追踪器安装在了在她的车上。 二人为了能拿到王先生和刘女士在一起约会的证据,经常根据定位器显示的位置,驾车赶到刘女士出现的地方。 有的时候甚至刘女士刚从家出门,二人便开车跟上,但他们连续跟了两个月,也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情况。 可这候追踪器连续工作两个月没电了,无法再进行定位,二人以为是设备坏了,找陈女士商议。 陈女士认为两个月也没拿到什么确凿的证据,决定暂时不做调查了。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丁某和钱某这两个月的追踪行为,让刘女士早有了察觉。 刘女士在给自己的车辆做保养的时候,发现了这个定位器,她立刻拆除和销毁了它。 刘女士感到既生气又后怕,为了保证自己人身安全,她立刻在自家车库安装了监控。 又过了一段时间,陈女士依然感觉她丈夫王先生和刘女士的关系不一般,这让她一直沉浸在婚姻危机的焦虑中,于是她又找到丁某和钱某,让他们继续为自己取证。 丁某和钱某认为要拿到证据,还得继续之前的做法。钱某就来到刘女士的车库,要更换出现故障的定位器。 结果刘女士根据车库监控把钱某当场抓获,并当即选择报警。 这场定位追踪虽然结束了,那被抓的钱某,还有陈女士、丁某触犯了哪些法律规定,应负哪些法律责任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处拘留或罚款。安装定位器材跟踪属于窃听或偷拍他人隐私的行为。 如获取追踪轨迹信息50条以上,违法获得5000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是构成犯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窃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钱某私自在刘女士的车上安装定位器,对刘女士进行长期跟踪,获取她的行踪轨迹信息,并和丁某一起获利9000元,已构成侵犯他人个人信息罪。 庭审后,钱某获拘役4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人民币3000元的处罚。 丁某和陈女士也都另案受到处罚。 婚姻的基础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如果仅凭怀疑,就让自己身处于婚姻危机的焦虑之中。那反而给自己原本平静的生活造成裂痕,既让自己不安也伤害了对方。 如果婚姻中确认一方有不忠实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咨询法律人士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得证据。触犯他人隐私而获得的证据,不但不能被合法采纳,而且还让自己涉嫌构成触犯他人个人隐私罪的违法行为。 同时我们自己也要做好个人信息的保护,谨防他人侵犯。如发现自己隐私被他人非法获取,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对于这一事件,您还有哪些看法,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