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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女子因右车门损坏,把车辆送到修理厂维修,取回车辆后却发现,车辆的左前脸被

福州,一女子因右车门损坏,把车辆送到修理厂维修,取回车辆后却发现,车辆的左前脸被维修厂工作人私自更换了原厂配件,而在修理前,这个部位是没有损坏的。女子经过调查才发现这件事情另有隐情,维修厂工人所做的可不仅仅是更换原厂配件这么简单,实际上在车辆维修期间,有维修工人把这辆车开出去了,还因此导致车辆发生了事故。 女子也是在事情发生后很久,才知道的。 最初,她怎么也想不到维修厂会做出这么不负责任的事情,她第一次从修理厂取回维修汽车的时候,她粗心的没有发现任何异常,那时候她还以为车辆只是维修了损坏的右车门。 直到后来,她把车辆送去保养,那个帮她做车辆保养的维修技师无意中说破了真相,她才知道,这辆本该只换了右车门的车,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左前脸原厂部件存在被换掉的痕迹。 难道经过维修工人的检查,车辆的左前脸也换掉了?又或者是自己记差了? 然而女子很清楚,在送去维修前,车辆只有右车门存在损坏,车辆的左前脸本该是完好的。 在这样的情况下,女子开始怀疑维修厂有猫腻,她开始着手调查,而调查的结果也证实了她的怀疑。 事实上,这辆车的维修记录的确存在异常,女子查到在车辆维修的那段时间,该车辆有出险记录。 这就奇怪了,一辆本该放在修理厂维修的车辆,怎么会存在处理记录呢? 显然有人在车辆修理期间,未经允许,把这辆车私自开出修理厂并造成车祸。 面对女子的质疑,维修厂却表示很无辜。 维修厂的负责人表示,他什么都不知道,实际上对于这辆车的维修,也就是个“中间商”,出于时间和技术的安排,这辆车早已被他外包给其他修理厂。 当然对自己的失误造成的损失,维修厂负责人也没有多狡辩,他说,他愿意承担车主的损失。 面对记者的采访,他很快就提出了解决方案,针对车主的损失,在现金方面给车主赔偿1.5万元,考虑到车辆被第三方修理厂私自进行改装,更换原厂配件,对这辆车造成了未知的安全影响,维修厂负责人会重新更换那些私自被换掉的原厂配件,并重新全面检查这辆车。 只是,被“糊弄”过一次的车主并不满意维修厂负责人提出的这个赔偿方案。 对车主来说,在自己完全不知道的时候,本该在维修厂修理的车辆发生车祸并被人更换了配件,这让她开始担心这辆车的安全性问题。 而且发生过车祸的车辆,其整体价值不可避免会收到一定影响,维修厂负责人提出的赔偿金额并不足以弥补她的损失。 在女子的坚持下,双方又经过多次讨论,最终确定维修厂赔偿女子1.8万元。 此外,维修厂需要负责修复该车辆的所有瑕疵,并对该车辆进行保养,更重要的是,该家维修厂将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对这辆车的质量安全做出保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车主的后顾之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毫无疑问,女子将右车门存在损坏的车辆送去维修厂修理,可维修厂负责人却在女子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损坏车辆送去第三方进行维修,导致车辆被第三方维修人员私自开出并损坏。 这件事情,催你害了女子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很显然,就这方面来说,修理厂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消费欺诈。 因此,女子是有权利要求维修服务费三倍赔偿的。 把车辆送去维修之前,一定要注意再注意,去选择那些正规的维修企业,并了解其维修范围。 在取车的时候,更要注意核对维修项目,并且及时检测车辆的情况。 就比如此次事件中的车主,若非她在后续的保养中,被负责保养的师傅提醒,车辆的左前脸原厂配件被替换掉了,那么这件事情可能就会被糊弄过去了。 然而,正如女子担心的那样,这样一辆发生过事故的车,安全性相比之前,肯定会存在一些问题。 而私自将车辆送给第三方的维修厂负责人,看到这次的意外被顺利糊弄过去,日后再有别的车主把车送到他的修理厂维修,他是否会继续这样的操作呢? 这样一来,谁又能第三方修理厂会不会变本加厉,搞出更严重的意外呢? 针对这件事情,大家是怎么想的呢?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