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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痛心!浙江金华,女子是育儿嫂,接手照顾一刚出生的婴儿,某晚,她让婴儿趴着睡觉

令人痛心!浙江金华,女子是育儿嫂,接手照顾一刚出生的婴儿,某晚,她让婴儿趴着睡觉,她背对着婴儿玩手机,约20-30分钟后,等她再看婴儿时,婴儿已经脸朝下,嘴唇发紫,送医后,一切都晚了,婴儿当晚离世。婴儿家属将女子告上法院索赔33万余元,女子却说:家属的证据,不能证明婴儿的死亡和自己有因果关系。法院一审判决:赔! 据红星新闻2月27号报道一则让家长揪心的案例,令人痛心。 2024年6月份,小婴儿蒋某刚刚出生,家里请了育儿嫂张某来照顾,殊不知,所托非人。 按理说,带这么小的宝宝,尤其是还生病的宝宝,眼睛都不能离开片刻,这是最基本的良心和职业底线。 可谁能想到,2024年8月14号晚上,张某把生病的宝宝趴着放在床上睡觉,一开始她还把孩子的脸侧了过去。 可仅仅一两分钟后,宝宝就脸朝下了,张某随手掰过来婴儿的脸让其侧向一边,翻个身就彻底不管了。 张某背对着宝宝,一头扎进了自己的手机世界:刷视频、抢红包、打游戏、聊天,玩得不亦乐乎,早就把身边那个脆弱的、正在生病的小婴儿忘在了脑后。 那时候她心里估计只想着多抢几个红包、多看几个搞笑视频,压根没琢磨过:这么小的孩子趴着睡会有多危险,而生病的孩子更需要时刻盯着。 她大概觉得,孩子睡了,自己就能摸鱼偷懒,反正一时半会儿也不会被发现。 张某就这样玩了20到30分钟,等她终于想起去看孩子一眼时,眼前的画面足以让任何人心碎:宝宝依旧脸朝下趴着,嘴唇已经发紫,连呼吸都快没了。 张某这才慌了神,赶紧把孩子送医,可一切都晚了,当晚,这个才两个多月的小生命,永远离开了人世。 孩子的父母该有多绝望啊!花了钱请专业育儿嫂,就是想让宝宝得到最好的照顾,结果换来的是天人永隔。他们一怒之下把张某告上法庭,索赔33万多。 而这位育儿嫂张某,到了法庭上还在辩解,说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的行为和孩子死亡有关系,觉得自己没多大错。 据相关部门核查后认定,事发时,孩子本身确实有病,但张某的失职,让孩子长时间趴卧,胸腹部没法正常呼吸、口鼻也被堵住,直接加剧了呼吸衰竭,加速了孩子的死亡。 这事让人唏嘘,一个孩子的命,是一个家庭的全部,不管是育儿嫂、保姆,还是自己带娃的家长,只要孩子在身边,就不能分心走神,更不能抱着侥幸心理偷懒。 既然干了这份工作,上岗就要守规矩,尽职尽责,因为责任心比证书更重要。 也给家长提了醒,雇人看护不能全放手,日常监督、留痕、选正规渠道,都是对孩子妥善的保护。 本案中,家政看护属于有偿受托照料,张某作为育儿嫂拿了报酬,就必须尽到对应安全与照护义务。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某因疏忽、玩手机、不按规范看护,导致孩子受伤害或死亡,就属于有过错,必须按过错比例赔偿。 虽然孩子死亡主要是自身疾病导致,但张某的疏忽是次要原因。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担10%的责任,扣除之前给的3万,还要再赔13万多。 这是一个悲剧,钱赔得再多,也换不回那个小生命,留给这个家庭的伤痛,一辈子都抹不掉。 而张某,一辈子都会背着“看娃玩手机害死婴儿”的良心债,十几万的赔偿,也会让她为自己的偷懒、不负责任,付出沉重的代价。 育儿嫂一个小小的疏忽,造成的是一辈子的遗憾。别等悲剧发生了才后悔,别让一时的贪玩,毁掉一个家庭,也毁掉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