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关于天然水域禁渔的最新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春季禁渔期。在此期间,全市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垂钓作业。 梳理几个关键点: · 核心规定:春季禁渔期属于“十年禁渔”中每年执行的强化措施。在此期间,无论采用何种钓具(包括“一人一杆、一线、一钩”),都不允许进行任何形式的垂钓作业。同时,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等危害鱼类繁殖的行为也严格禁止。 · 十年禁捕大背景:此举是为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政策。眉山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全市天然水域实施为期10年的生产性禁捕,至2030年12月31日截止。春季禁渔是十年禁捕中针对鱼类繁殖期的重点保护时段。 · 特别保护区:眉山市有两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行长期全面禁捕(含垂钓),分别是洪雅县的周公河珍稀鱼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和青神县的岷江长吻鮠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 违规举报:如发现非法捕捞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 · 市本级:38195618(工作日)、38193727(节假日) · 各区县也设有专门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