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81岁老人家说女儿从他手里拿走了5万元,给她儿子结婚用。现在老汉年纪大了,生病了,想让女儿拿钱给自己看病,谁知道女儿当街就跟父亲发生争执。老人家准备去女儿家讨要说法,没想到女婿也很委屈:你修房子的时候,我们夫妻俩还拿了20万元呢,你良心呢?这话给老丈人怼的差点气的昏过去。看到最后发现,这件事还有反转。 老汉的儿子也站出来替父亲说话,想要追讨这个5万元。他表示,这些都是父亲省吃俭用攒下来的,她凭什么来占为己有?(本新闻参考来源:小莉帮忙) 张老汉已经年过八旬,如今81岁的他,在老年生活来临之际,最大的感受就是:女儿就是个白眼狼。 回想起张老汉这个一生,一直在外面打工、要么就是做点零工,省吃俭用攒下了5万元,想要作为自己晚年看病、养老的生活费。 可是,没想到的是,这个5万块钱,一直被自己的女儿虎视眈眈,她早就觊觎父亲存下来的这笔养老钱了。 女儿心心念念的惦记,经常来老爹家里闲逛,就是想要套话,这钱能不能借给自己花花。 张老爹老两口早就明说了,这笔钱,就是自己的养老钱,以后看病开销都要动到这些钱。 然而这个自私是势利的女儿,跟个小贼一样,还是惦念着很。 这个没良心的女儿,曾经自己偷偷把存折拿到银行里去,准备擅自取走。但是发现不是本人,根本无法操作。 所以这次“偷盗”的计划没能成功。 直到她的儿子要结婚,她直接就来到父母家里,跟张老汉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希望他们能把这个5万元借给自己。 老两口看到女儿这么可怜,当时就心一软,去把这个5万元的存款取了出来,交给了女儿。 这下,称心如意了,这个“自私”的女儿终于如愿以偿。 然而,等到张大爷要看病、花钱养老的时候,找女儿要钱,却四处碰壁。 这个女儿直接就翻脸不认人,甚至还当众羞辱老爹。 张老汉不服气,继续来到女儿家讨要说法,没想到,一见面就开始激烈的争吵。这个女婿也非常势利眼,甚至还反咬一口:你家当时修房子,我们拿了20万给你呢! 看到这里的时候,本以为确实就因为女儿的错,没想到,去银行调查,发现事实开始反转。 银行那边的流水是,早些年女儿跟丈夫吵架,她就开始存私房钱,把这个5万元 存到了老爹的名下。 谁知道,老爹直接就据为己有了,这一切,银行这边都有监控、有记录。 铁证如山,张大爷的声音开始变小了,也没有之前那么据理力争。 真相也算是水落石出,确实就是老两口为了钱财编造谎言,诬陷了孝顺的女儿。这个5万元,就是女儿的钱,不然怎么就会产生这样的风波呢。 张老汉想要霸占这份存款,就是想要留给自己的儿子张先生。 女儿也算是看清了家人的偏心,闹翻脸之后,也不会再跟父母纠缠不清,不会随意被他们拿捏。 一张5万元的存折,却让亲情露出了自私的面目。这场家庭闹剧,真的是令人唏嘘。拿别人的钱,还真当是自己的,睁眼说瞎话,滑天下之大稽。 本案释法: 女儿想要存私房钱,将5万元存到父亲名下,后来父亲想要侵吞这份款项,父亲的行为是否违法呢?女儿应该怎么维权呢? 根据《民典法》规定,公民的合法财产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可以非法侵占。即便是亲属之间代为保管,也需要尊重真实权属关系。 虽然钱款是存到父亲名下,但是如果女儿可以提供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或者其他证据来证明钱款就是她的私房钱,相关部门就会认定这笔款项就是女儿的个人财产。 根据资金的真实来源来判定,究竟是属于老人的呢,还是女儿的呢,就需要查看资金的真实来源。资金来源和真实权属,确定了钱款的法律性质,父亲无权擅自占用或者使用。 父亲既然说帮助女儿代为保管,那就要尊重女儿的财产权。 如果父亲仍然拒绝归还,可能构成民事侵权,甚至违反《刑法》中规定的侵占权。一旦涉嫌违法,构成侵占罪,具备非法占有的性质,且数额较大,老人家还需要面临刑事责任,要承担民事赔偿。 为了儿子,偏心儿子,就跟女儿闹得不可开交,没想到,最坏的竟然是老人,实在是令做女儿的心寒。 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