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遇抢劫被掐至脑萎缩,生活不能自理,前后花了100多万也没治好,娘家卖房借钱给她看病,丈夫照顾4个月就不想管了,还让大舅哥签字画押,承诺是自愿为妹妹花钱,不会找他要! 李女士聪明漂亮,从小就是家中的掌上明珠,哥哥更是把她当做掌中宝,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她的恋爱对象在浙江,离家很远,父母不舍得女儿远嫁。 未婚夫赵某来到河南老家当面承诺一定会对女儿好,不让她受一点点委屈。老两口才吐口同意。 婚后的生活很幸福,没多久就有了可爱的孩子,赵某对妻子关心备至,日子过的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也算是有滋有味。 可一场劫难彻底毁了这个家庭,也考验着着亲情爱情在各方心中的分量。 2024年6月的一天,孩子去服装店上的公寓取东西,李女士左右等不来,就上楼查看,刚一开门,就看到孩子被一个歹徒持刀五花大绑,她下意识跑到电梯,歹徒追出来威胁说你两个只能活一个,你自己选。 没有一秒犹豫,没有一丝退缩。 李女士停下了脚步,义无反顾地转身跟着歹徒走回了那个夺命的房间。她把两千多块钱全转给了歹徒。在此期间一直卑微地、不停地磕头恳求。 丧心病狂的歹徒早已红了眼,根本不留半分活路,猛地扑上来,用手死死掐住李女士的脖子,力道大得要将她的脖颈捏碎。 窒息感疯狂涌来,在彻底失去知觉前,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只要我的孩子能活下来,我死了,也没有任何遗憾。 歹徒掐累了,仍不肯罢休,随手扯过衣服狠狠勒住她的脖子。鲜血从她的七窍缓缓渗出,染红了衣襟,她再也支撑不住,彻底昏死过去。 角落里,孩子目睹了母亲被残害的全过程,小小的身体控制不住地瑟瑟发抖,眼神中满是恐惧绝望。 后来歹徒自己报警,被抓。 可怜的李女士被送进医院时,人已经完全昏迷,头部水肿的和肩膀差不多宽。 经过积极抢救,人是救回来了,但是脑部长时间缺血缺氧后遗症十分严重,脑萎缩程度相当于八九十老人的程度,生活不能自理。 丈夫赵某在医院照顾四个月后,身心疲惫,就从医院离开了。 李女士的父母把她带回河南治疗,老两口从一开始撕心裂肺的痛哭慢慢冷静许多,坚信只要回河南老家继续治疗,能得到细心照料,一定会出现奇迹。 李女士的哥哥看到曾经爱美的妹妹被病痛折磨,一直泪流不断,但是当着父母面还要强装坚强,安慰说现在医学发达了,一定能治好。 家人就这样彼此鼓励安慰,靠着这份亲情撑着最后一点精神支柱。每当李女士哪怕只是眼神轻轻动一下,胳膊微微抬一下,对全家人来说,都是天大的希望与鼓舞。 亲情没有缺席,他们最缺的是救命的钱。 从出事到后期治疗,前前后后已经花了超百万。为了留住妹妹,哥哥掏空了一切,借遍了亲戚朋友,借了网贷,一分一分凑着救命钱。 他什么都不求,只求妹妹能有一口气在,只要她还活着,哪怕浑然不觉的活着,这个家,就还在。 赵某带着孩子到访,一开始只是以为是普通的探访,丈夫挂念妻子,孩子想念母亲。 看到妹妹的小家庭有短暂的团聚,哥哥别提多高兴了。 不曾想,从赵某口气中听出来隐隐的埋怨,让人寒心的是掏出证明,证明所有花费均为李女士家人自愿支出,和赵某无关,不得追要。 哥哥心中一凛,好一个大难临头各自飞,妹妹还活着呢。 从赵某处又得知判断书内容,凶犯判死缓,民事赔偿40多万。 这不由得让哥哥多想,在这个节骨眼上签证明书,难道是即使执行了40多万,也不会给妹妹治疗。 通过媒体电话询问,赵某说脑萎缩是不可逆的,每月支付三四千元,而且愿意把妻子带到浙江治疗,是哥哥不同意,坚持在河南治疗。 原因大家都能猜到,为啥哥哥不愿赵某把妹妹带回浙江。 妹妹目前状态是生活不能自理,而且受到严重的心理伤害,常常半夜惊醒。 身体康复治疗,心理干预治疗,仍需要一大笔费用,在娘家还有人精心陪护,在浙江谁来照顾?谁来支付治疗费用? 谁到底有支付治疗费用的义务?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但是本文确实有很多值得讨论的点,赵某让哥哥签证明,从法理上是为了自我保护,但是从情理上呢? 赵某愿意接妻子回家治疗,娘家人为啥不同意? 李某难道不知道妹妹的病很难治愈? 理智与感情,法理与情理,孰是孰非,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