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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一女子离婚后又遇到一男子,男子也是二婚。谈婚论嫁的时候男子说,他可以给50

山西,一女子离婚后又遇到一男子,男子也是二婚。谈婚论嫁的时候男子说,他可以给5000元彩礼钱,前提是女子要跟自己同居。万万没想到的是,同居之后女子怀孕了,但是男子却耍赖了,5千彩礼不给、孩子也不要、让女子去弄掉、结婚证也不领让女子无名无分的跟着。最可气的是,女子还忍气吞声喊来自己妈妈,照顾大肚子的她、还要给渣男“丈夫”做饭,说多了都是泪。 这个时候已经看透了这个渣男,女子及时止损,或许才是最好的选择。浪涨新闻2月27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李女士是一位二婚人士,之前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已经让她陷入了沉思。 如今想要再找一位靠谱的丈夫,李女士则更加谨慎。如今的她,就想要找个踏实、靠谱的男子,安安稳稳的过完下半辈子。 这下,就遇到了男子张某。 这个张某呢,他也是一位离婚人士,也是二婚。 遇到李女士之后,张某也是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没有得到,那就是拼命的追,啥要求都行。 李女士表示,要在一起也可以,必须得给5000元的彩礼钱。 张某二话没说,满口答应,婚后一定兑现。 而张某也趁机说,这个时候就想要同居,想要保持亲密的关系。 对于这个要求,李女士还是挺犹豫的,因为一旦同居,肯定是要发生亲密的男女之间的关系。不过自己是个易孕体质,这要是怀孕了,可咋整呢。 可是张某却很“诚恳”的做出保证:你放心,要是怀孕了,我就负责到底,绝不让你跟孩子受委屈。 就这样,李女士心软了,两个人就搬到了一起居住。没多久,李女士还真的怀孕了。 本来李女士以为张某会兑现自己的承诺,谁知道,他的态度发生了180度的改变。 首先对于5000元的彩礼钱,他直接一口推翻,说自己养活自己都费劲,哪里还有钱给你呢! 接着就是这个孩子,李女士要是想要生,自己生了自己养。 另外,不会去结婚,不会去领证,李女士要是愿意,自己带着孩子,无名无分的跟着他。 天哪,李女士听了,这不就是典型的渣男语录吗? 张某看到李女士有些迟疑,他还说:要么你就去把孩子给弄掉吧。 李女士真的是欲哭无泪,肚子里的小生命,他是无辜的啊! 要说去打掉,她真的不忍心,硬着头皮去男方家里讨要说法。男方家属则看到既然有孩子了,那就同意结婚吧。于是,家长给了5000元彩礼钱,简单举办了婚礼。 只是举办婚礼,但是并没有领证。而且之后,张某“渣”的更加离谱,夜晚常常偷偷的跑出去跟别的女人私会,要么就是跟朋友吃喝玩乐。 而李女士挺着大肚子,行动也不方便,喊来了母亲照顾自己。 没想到之后的日子,老母亲又要照顾自己、还要照顾那个没有名分的“丈夫”,洗衣、刷碗、做饭、拖地、打理家务,张某还经常对着丈母娘甩脸色。 李女士更加难受了。 怎么能让老母亲也过来受这气呢!她只不过想要一个安稳的家而已啊,如今却进退两难。 其实,李女士是可以使用法律名义去维权的,给自己争取一个安心的生活。 第一、肚子里的孩子,张某他不管也得管。 第二、生下了孩子,就远离张某,上诉让张某支付孩子18岁之前所有的生活费。 法律依据就在于: 根据《民典法》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跟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任何组织者或者个人都不可以加以危害、或者歧视。 本案中,李女士跟张某也就举办了婚礼,但是没有领证,虽然生育的孩子非婚生,但是法律地位跟婚生子女完全平等。 根据《民典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跟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必要支出。 生育的孩子有权向生父主张抚养费,并且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生父不能以孩子非婚生为理由,拒绝履行抚养义务。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生父已经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如果后续出现这类情况,孩子仍然可以上诉要求增加抚养费。 诸如:子女患病、学费上涨、物价上调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生父收入显著提高等,都可以再次找生父追要抚养费。 李女士生活在一段非常冰冷的关系里,连带着母亲也受委屈,她完全可以“去父留子”,不要指望张某过活。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