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时间能倒流,那天晚上我绝对不会喝那一口酒。” 这是骆某事后说得最多的一句话。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一场朋友聚会,几杯酒下肚,最后演变成了一出人间悲剧——她亲手把自己的孩子送上了不归路。 事情发生在云南宜良。92年出生的骆某,是两个孩子的妈妈。2024年12月15日下午,她带着两个孩子去朋友陈某家聚餐。本来只是普通的家庭聚会,陈某还叫来了宋某、武某,骆某也邀请了自己的表姐夫沈某。几个人凑到一起,边做饭边聊天,气氛特别好。 吃饭的时候,骆某、宋某、武某、沈某都喝了酒,你一杯我一杯,聊得不亦乐乎。吃完饭已经是晚上11点多,众人又觉得意犹未尽,相约一起去KTV接着喝。到了KTV,几个人又点了些啤酒,一直玩到次日凌晨2点,陈某和宋某觉得太晚了,先行离开。骆某和武某、沈某又玩了大约一个小时,直到凌晨3点才散场。 散场后,沈某打了辆出租车先走了,骆某和武某各自骑上电动自行车回家。此时的骆某已经处于醉酒状态,更让人揪心的是,她的电动车上一前一后还坐着两个年幼的孩子。 凌晨3点23分,意外还是发生了。骆某骑着电动车撞到了道路绿化带里凉亭的水泥柱子上,车子侧翻。骆某受了轻伤,可其中一个孩子受伤太重,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认定骆某对事故负全责。更让她悔恨的是,她还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负全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骆某这个判决,在法律上算是从轻了。 可骆某想不通。她觉得,要不是那天喝了酒,自己也不会出事。那些一起喝酒的朋友,怎么就没人拦着自己?怎么没人送自己回家? 带着这种想法,骆某把当天一起喝酒的陈某、宋某、武某、沈某4人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20%的责任,赔偿30余万元。 法庭上,4个朋友都喊冤。宋某、武某、沈某说,是骆某自己喊他们去喝酒的。武某还特别强调,离开KTV时看到骆某喝多了,还劝过她不要骑车,但她不听。自己不放心,还跟着护送了一段路。陈某更委屈,她说吃饭时就劝过骆某别喝酒,因为她带着孩子。自己本来不喝酒,也不想去KTV,是骆某一直拉着去才去的。到了KTV唱了两首歌就要走,骆某还不让,说了好几次才放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共同饮酒的人之间确实有相互照顾、劝阻、护送的安全保障义务。陈某和宋某虽然先行离开,但没有充分尽到劝阻义务;沈某自己打车走了,也没有尽到照顾义务;武某虽然口头劝阻,但在骆某醉酒、还带着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没有采取更有效的措施,也存在不当。 但更重要的是,骆某自己是成年人,明知酒后不能骑车,还放纵自己饮酒,更可恨的是还带着两个孩子违法驾驶,最终导致亲生孩子死亡。她自己的过错是主要的,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最终,法院酌情判决:宋某、陈某各赔偿骆某夫妻1万元,武某、沈某各赔偿1.5万元。总共5万元,和骆某要求的30万相去甚远。 这件事传到网上后,网友们的评论炸了锅。有人说:“自己喝酒骑车撞死孩子,还有脸找朋友赔钱?这逻辑真是服了!”也有人替朋友抱不平:“以后谁还敢和朋友吃饭?劝了不听,不劝要赔,里外不是人。”还有网友一针见血:“最可怜的是那个孩子,摊上这么个妈。喝酒的时候想过孩子吗?骑车的时候想过孩子吗?现在想起来了?” 说实话,这事看得人心里堵得慌。一场聚会,几杯酒,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就这么没了。骆某失去孩子,又被判刑,已经很惨了。但她把责任推给朋友,确实有点说不过去。朋友之间喝酒,互相照应确实应该,但成年人首先得对自己负责。明知酒后不能骑车,还带着两个孩子往上冲,这不是别人劝不劝的问题,这是对自己和孩子生命极度不负责任。 这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饭桌上莫贪杯,酒后莫骑车。别心存侥幸,觉得“就一小段路没事”。意外往往就发生在那一瞬间。 对于这件事,您怎么看?您觉得这几个朋友该赔钱吗?欢迎在评论区聊聊您的看法。 (来源:根据媒体报道真实案例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