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雁争韩宋辉)金融监管总局3月2日消息,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加快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保险体制机制,建立涵盖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加大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围绕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意见》提出,优化政府、科技型企业、保险机构等多主体风险分散模式,完善投保人、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等多层次损失分担方式,在重点科技领域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成立专业保险共同体。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创新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龙格对记者表示,科技保险已从零散试点进入系统化、生态化发展新阶段,将在《意见》支持下实现快速增长与多元创新。其核心作用是构建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风险保障网络,分散科技项目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各类风险。
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特征,《意见》围绕开发标准化、普惠型的科技保险产品和扩大覆盖面提出两项政策举措。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条款简便、价格合理、投保便捷、理赔便利的产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基础风险保障,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风险防御能力;还支持各地在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型中小企业聚集区,搭建科技保险供需对接平台,开展政策宣传和产品推介。
龙格表示,除了提供风险保障外,科技保险还能通过融资增信和“投保联动”机制,为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改善融资环境并提供长期资本支持。
为提升科技保险与创新链条的匹配度,《意见》提出,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开发和精算定价。适度提高产品创新包容性,优化科技保险产品备案管理。在人工智能、集成电路、量子科技等重点科技和产业发展领域,鼓励开发科技保险专属产品,探索建立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
北京高精尖科技开发院院长汪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前沿领域技术突破难度大、失败风险高,开发保险专属产品能为企业提供“安全垫”,分散试错成本,让企业敢于投入。这是以金融“活水”精准滴灌新质生产力的关键举措。
《意见》还在引导保险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方面做出部署。鼓励保险资金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加强对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投资布局。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意见》的出台将有效推动新时期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发挥科技保险支持创新的减震器和稳定器作用,切实解决科技保险发展与创新实际需求的适配性不足问题,全面提升科技保险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强国建设的能力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