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616,证券简称:韩建河山)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与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的买卖合同纠纷,已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达19,343.97万元。目前法院已立案受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本次诉讼源于双方2016年1月8日签订的《湖北省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2015年度第三批项目PCCP采购(二)合同书》。合同签订后,韩建河山于2016年7月15日开始施工,2019年12月2日完工,完工结算价102,927.50万元。该工程已于2023年4月27日全线通水。截至公告日,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已支付94,391.72万元,尚欠8,535.78万元本金未支付。此外,韩建河山主张因对方违约造成工期延误,导致公司额外支出各项费用9,947.95万元。
基于上述事实,韩建河山提出三项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被告支付欠款8,535.78万元及相应逾期付款利息(暂计至2026年1月16日为860.24万元,后续按年利率3.65%计算至还清之日止);二是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9,947.95万元;三是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
关于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具体信息如下:
项目
内容
原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
(2026)鄂01民初176号
涉案总金额
19,343.97万元(本金8,535.78万元、暂计利息860.24万元、违约金9,947.95万元)
法院受理时间
2026年1月29日
开庭时间
2026年4月14日
受理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韩建河山表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已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323.76万元,该计提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约为1,029.50万元。由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相关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数据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同时强调,本次诉讼系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此外,公告还披露,除本次重大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的其他小额诉讼案件为3件,单笔金额均未超过300万元,合计约为457.86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97%。其中,已撤诉或已判决案件2件,对应金额合计约412.77万元;已立案尚未判决案件1件,金额约45.09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