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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上海嘉定,男子邀请朋友来家里喝酒,期间听说朋友第二天要抓羊、杀羊,便

“冤不冤?”上海嘉定,男子邀请朋友来家里喝酒,期间听说朋友第二天要抓羊、杀羊,便主动提出帮忙。朋友欣然答应,哪曾想,第二天男子在抓羊过程中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后,虽然医院诊断男子系猝死,但是男子家属难以释怀,认为男子平时身体良好,正是因为帮朋友抓羊剧烈活动,才晕倒死亡,要求男子朋友承担30%的责任,赔偿62万余元损失。法院判了!


在上海嘉定发生过这么一桩让人唏嘘的案子,事情的主角唐某和葛某,平日里那是相当不错的铁哥们。


这事得从头一天晚上说起,当时葛某去唐某家里做客,推杯换盏之间,这话匣子就打开了,葛某无意间提了一嘴,说自己那葡萄园里养了几只羊,打算第二天早上过去抓羊、杀羊处理一下。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唐某这人也是个热心肠,一听兄弟有事要忙活,当场就拍着胸脯说要过去搭把手。


两人那时候也没搞什么雇佣协议,更没谈钱,唐某就图个哥们义气,顺带着说事后分点羊肉尝尝鲜就行。


葛某心想,既然朋友这么主动,多个人多份力,也就没推辞,爽快地答应了下来,这就把第二天的不幸埋下了伏笔。


到了第二天大清早九点来钟,葛某开着车把唐某接到了葡萄园,刚开始一切都挺顺当,俩大老爷们配合默契,三下五除二就逮住了一只羊。


可就在准备对第二只羊下手的时候,谁也没想到的晴天霹雳发生了,没有任何预兆,唐某突然就身子一软,直挺挺地栽倒在了地上,人事不省。


这一幕把葛某吓得不轻,但他反应还算快,赶紧冲上去给老友做心肺复苏,又是按压胸口又是喊人,同时掏出手机火速拨打了110和120,也没忘了第一时间通知唐某的家里人。


尽管救护车风驰电掣地赶来,医护人员也使出了浑身解数抢救,可最终还是没能留住唐某的性命,医院给出的结论冷冰冰却很明确:心源性猝死。


好端端的一个大活人,说是来帮忙,结果把命搭进去了。葛某心里那是五味杂陈,既难过又觉得亏欠,于是主动拿出了5000块钱给唐某的家属,算是点慰问心意。


但这笔钱在人命面前显得太单薄了,唐某的家属根本接受不了,在他们看来,老唐平日里身体硬朗得很,也没听说有什么要命的基础病,要不是为了帮你葛某抓羊,费这大力气,怎么可能突然就没了?家属一口咬定,葛某作为受益方,必须得负责任。


双方这事私下里谈了好几轮,始终是那个死结解不开,家属最后也没了耐心,一纸诉状把葛某告上了法庭,开口就是索赔各项损失共计62万多元,要求葛某承担30%的责任。


站在被告席上的葛某也是满肚子委屈,他辩解说,这活不是我硬拉着他干的,是他自己非要来,再者说,人倒下之后,我没跑没躲,救人、报警、送医、给慰问金,能做的我都做了,最关键的是,医生都说了是猝死,这是他自己身体内部的原因,跟我这抓羊的事哪有直接因果关系?


法院审理这案子的时候,把里里外外的关系捋得特别清,法官指出,首先这事定性为“义务帮工”。


啥意思呢?就是唐某免费帮忙,葛某接受了,这就是一种法律关系,虽然没签合同,但责任链条是存在的。


关于责任划分,法院也没含糊,唐某猝死,根本原因还是他自己的身体机能出了问题,抓羊这种体力活只是个诱发因素,不是直接死因。


作为一个成年人,唐某应该最清楚自己的身体能不能扛得住这种剧烈运动,但他显然没当回事,所以他自己得背大锅,承担主要责任。


但葛某真的能全身而退吗?法院说不行,你接受了人家的帮忙,享受了劳动力,你就得对人家负责。


在干活之前,你有没有问一句“兄弟身体吃得消吗”?在干活过程中,你有没有提醒一句“累了就歇会”?显然葛某疏忽了,作为被帮工人和受益人,他对其中的风险没尽到注意义务,这也是过错。


最后的判决结果可以说是“各打五十大板”但又合情合理,法院驳回了家属要赔30%的诉求,酌情判定葛某承担8%的赔偿责任。


这笔账算下来,总共是166190元,扣掉之前给的那5000块,葛某还得自掏腰包把剩下的钱补齐。


这判决一出,网上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觉得朋友帮忙帮出十几万的赔偿太冤,也有人觉得一条人命才赔这点太少。


但细想一下,法律这是在情理和法理之间找平衡,它告诉咱们,热心助人是美德,但“量力而行”是前提。


咱们不管是帮人的还是被人帮的,心里都得哪怕多一根弦,帮人干活前掂量掂量自己的身子骨,找人帮忙时多问候两句身体状况。别让原本好心好意的“搭把手”,最后变成了对簿公堂的“甩锅局”,毕竟比起面子和人情,平平安安才是最大的道理。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新闻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