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 日上海总工会公布案例:外甥因发型邋遢与舅舅争吵后正月理发,舅舅当晚酒驾遇车祸身亡。 舅妈认为外甥理发 “妨死” 舅舅,控告杀人未果,又起诉索赔 100 万元。法院认定死亡系酒驾意外,与理发无关,驳回其诉讼请求。 因为一句 “正月理发死舅舅” 的民俗说法,舅妈将外甥告上法庭索赔百万,看似荒诞,背后却是亲人离世的巨大悲痛与迷信思想的交织。 法院依法驳回诉求,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厘清了民俗与责任的边界。 舅舅离世,对整个家庭都是沉重打击。舅妈沉浸在丧夫之痛中,情绪激动、行为偏激,这份悲伤值得同情,但将亲人死亡归咎于外甥正月理发,显然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正月理发死舅舅” 本是流传已久的民俗讹传,源头实为 “思旧” 而非 “死舅”,本是寄托思念的说法,却被误读成伤人的迷信。 把毫无科学依据、毫无逻辑关联的两件事强行捆绑,甚至以此控告、索赔,本质是用迷信绑架他人,用情绪替代道理。 从法律上讲,舅舅的死亡原因非常明确:酒后骑车发生交通事故。 这是导致悲剧的唯一、直接、根本原因,与外甥是否理发没有任何因果关系。 外甥既无故意,也无过失,更未实施任何侵害行为,要求其承担百万赔偿,显然站不住脚。 法院的判决清晰有力:不支持以民俗讹传进行道德绑架和法律追责。 这一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法律只认事实与因果,不讲迷信与臆断;情感可以理解,但不能成为伤害他人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