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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岁邓女士继46岁蒋女士之后,上海又出现了一位53岁的邓女士。同样是父母双亡,

53岁邓女士

继46岁蒋女士之后,上海又出现了一位53岁的邓女士。同样是父母双亡,没有配偶子女,同样是突遭意外,同样是面临种种难题。邓女士在华泾镇动迁,拿了动迁款,在长桥街道独自租房住。年前,邓女士突发脑梗,因无人知晓,而错过了最佳救治时间,最终是房东报警破门,才将她救出送医。然而,后续的安置成了难题。邓女士父母双亡,没有配偶子女,几乎与社会断联,而且“人户分离”。经多方联系,最终户籍所在地政府,出面“托底”。接下去的步骤是,先核查亲属关系。如果确无合适亲属,通过法律程序,指定其户籍地居委会担任监护人,并用她本人的资产支付相关费用。而我必须要说,按现行法律,如果邓女士最后不治,她的财产是有可能收归国有,用于公益的。这件事情,和每一个人都有关。我觉得,至少提醒大家,几个必须直面的事实。第一,这种事情,未来会越来越多。随着少子化、老龄化,像邓女士这样无亲无故、处于“社会性孤岛”状态的人,正在变多。他们的安全网非常脆弱,一旦突发疾病或意外,很容易陷入无人知晓、无人接管的绝境。这不是遥远的未来,而是正在发生的现实。

第二,现行法律和社区关怀机制,存在明显的缝隙。对这类不属于传统“低保”、“特困”范围的独居者,基层社区想关心,却常常“无法可依”。所以,推进立法势在必行,整个社会系统要“接住”这种需求。

第三,个人需要未雨绸缪。立法完善,是需要时间的。所以,只要你独身,没有法律意义上的继承人和照顾者,那么不管你几岁,从18岁到100岁,都要去做好法律意义上的未雨绸缪。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如果有一天失去意识,谁有权为做医疗决定?谁来处理财产和事务?

第四,在各种应对方法中,“意定监护”是目前最有力、最值得了解的工具。不管是46岁的蒋女士,还是53岁邓女士,又或是北京41岁赵女士,如果她们办理了意定监护,并将信息及时备案,那么出事后的救助过程,会顺畅、有效得多。

再说一遍,邓女士的遭遇,不是一个八卦故事,而应该是沉痛的启示。社会要兜底,个人要行动。毕竟明天和意外,你不知道哪个先来。

53岁独身女租客突发严重脑梗无人管意定监护本地新闻上海晏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