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大年初二,一男子理了个头发,可没想到,舅舅于次日竟不幸发生车祸身亡。而后,男子的舅妈认为,丈夫的死亡与男子理发脱不了干系。于是,舅妈先是控告男子故意杀人,警方未受理后,舅妈又将男子告上法院索赔100万元,法院的态度很明确。 事情是这样的,刘某年平时不太在意形象,过年在家头发长了也没收拾,看着有些凌乱。 大年初二,刘某的舅舅上门串门,看到刘某的外表,很不顺眼,觉得大过年的,外甥邋里邋遢,实在不成体统,当场就数落了几句。 年轻人好面子,被长辈当众批评,心里自然不舒服,双方还为此吵了起来。 刘某一气之下,直接出门找了家还在营业的理发店,把头发修剪利落。 当天晚上,刘某的舅舅酒后骑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不幸离世。 第二天,刘某得知消息,立刻赶去舅舅家吊唁。 可一进门,舅妈看到他刚剪的短发,情绪瞬间崩溃。 在很多地方都流传着一句老话:正月剪头死舅舅。 丧夫之痛已经让她失去理智,她固执地认为,就是因为外甥大年初二故意剪头发,才“克死”了自己的丈夫。 她对着刘某哭喊、指责、谩骂,认定外甥是间接凶手。 无论刘某怎么解释,舅妈都听不进去。 这还不算完,为了给丈夫“讨回公道”,舅妈先去公安机关控告刘某间接故意杀人,但警方调查后认定,舅舅是酒驾出车祸,属于意外事故,和剪头发没有任何因果关系,不予立案。 舅妈不肯罢休,又一纸诉状将外甥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00万元。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 舅妈抱着民间习俗不放,觉得外甥就是故意为之,丈夫的死和外甥有密切联系。 而刘某则承认,自己不该和长辈争吵,对舅舅的死感到十分难过,但他坚决不认同,自己剪个头发就要为舅舅的死亡结果负责。 那么,对于这件事,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评价呢?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需要满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要件。 本案中,外甥刘某理发是正常的生活行为,不具有任何违法性。而且,他对舅舅酒驾车祸无法预见,也不存在过错。 刘某理发行为与舅舅交通事故死亡之间,更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舅妈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遂加以驳回。 此外,法院还认为,“正月剪头死舅舅”,原本是“思旧”的谐音,是后人以讹传讹的封建迷信,不能以此绑架他人,更不能成为索赔的依据。 这件事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有人同情舅妈,认为她丧夫之痛太沉重,但明显找错了发泄口。 更有人坚决支持法院判决!认为:“封建迷信要不得,舅舅酒驾才是元凶,和剪头发半毛钱关系没有,索赔100万简直不要太离谱了。” 是啊,我们深切同情舅妈一夜失去丈夫的遭遇,那种天塌下来的痛苦,外人很难真正体会得到。 但我们更要知道,法律是讲证据、讲因果、讲理性的。 真正酿成悲剧的,是舅舅酒后骑车,与刘某理发没有任何关系。 希望舅妈能放下对迷信的执念,不再让悲伤变成刺向亲人的利刃。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