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男子因工受伤,经评定,竟为9级伤残!可打赢官司后整整一年,本该赔给他的20万他却一分都没拿到手。更可气的是,用工方还振振有词:社保和意外险已经赔了13万,再赔就“给多了”!
事情是这样的。
2021年9月,经朋友介绍,42岁的马先生来到青岛黄岛区,找了一个给产业园安装幕墙的工作。
谁也没料到,这才刚入职一个月,意外就发生了。
10月的一个上午,马先生在楼顶检查放线钢丝时,一个不小心,右手被钢丝缠住,在那样一个高速运转的机器面前,马先生的右手没有丝毫悬念,瞬间便被绞得血肉模糊。
很快马先生便被送到了医院。
3万多的手术费,项目经理只出了2万,剩下的1万多马先生拖着伤手东拼西凑,这才勉强将费用补齐。
一个月后,伤势稳定下来,马先生也开始办理工伤认定。
得知此事,用工方顿时便炸了毛,马先生顿时便被当成了烫手山芋,丢来丢去,最终被丢给了湖南邵阳的一家劳务公司。
而这和他当初签合同的劳务公司,根本就不是同一家!
2021年12月,工伤认定终于下发,马先生的伤情被评定为9级伤残。
本以为有了工伤认定,就能顺理成章拿到赔偿,然而万万没想到,用工方推三阻四,就是不愿赔偿。
没办法,马先生只能求助律师,随后一纸状书就将用工方给告上了法庭!
可他万万没想到,这场官司,一打就是一年多。
直到2025年2月,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终于作出了一审判决。
判决上白纸黑字,判令用工方于十日之内向马先生发起赔偿,合计一共19.6万元。
拿着胜诉判决书,马先生又一次找上了用工方。
可哪知,哪怕法院都已经下了判决,对方却依然丝毫赔偿的意思都没有,还是一分都不愿赔给他!
2025年7月,马先生向黄岛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可最终的反馈结果却是,他被换到的那家公司的名下,根本就没有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赔偿判决!
也就是说,哪怕后马先生拿着具有法院下发的判决书,也根本就要不回哪怕一分钱的赔偿!
可恨!
这简直就是明目张胆地欺负马先生这样一个平头老百姓!
一路奔波,马先生不仅没能拿到赔偿,还搭上了2万元的律师费,本就不多的积蓄现在更是所剩无几。
可对此,施工负责人却强词夺理地表示,自己已经垫付了将近4万的医疗费,还帮马先生办了社保和商业保险,这才让他拿到了十几万的补偿。
而现在马先生却还在这跟他要这小20万的赔偿,总金额加起来都超过30万了,这已经远超市面上同等伤残的补偿标准,要是再赔他可就亏大了!
那么,用工方的说法真的能站得住脚吗?商业保险的赔付,真的能抵扣法院判决的工伤赔偿吗?
从法律层面上看,这种说法根本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换句话说,用工方本来就应该给马先生缴纳工伤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从来都没有可以用商业保险顶替工伤保险的说法!
所以用工方所谓的“我帮你办了商业保险,所以商业保险赔给你的就是我赔给你的”这种说法简直就是强词夺理,滑天下之大稽!
不仅如此,《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还明确规定了,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也就是说,没有为马先生办理工伤保险的用工方,就应该依照工伤保险的待遇项目和标准等额赔偿给马先生!
像是什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工伤待遇项目,用人单位都必须全额支付,根本就不存在“赔多了”的说法!
这件事曝光后,很快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愤愤不平,我看这公司就是早有预谋!法院都强制执行了还能靠这种手段拒不赔偿!真是丧良心!
也有网友反驳,用工方也是人,先是垫了4万还帮忙办了保险赔了13万,前后也差不多17万了,差不多得了,你再要19.8万,加起来都快40万了,要个个都按照你这种赔法,用工方还招不招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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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