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妥的渣女!”湖北黄冈,男子花125000元彩礼结婚。谁知,结婚刚3天,新娘就跑路了。男子赶紧在网上发寻人启事。结果,新娘子没找到,新娘的前男友蹦出来了。双方对峙,才发现彼此都是冤大头,被同一个女人耍的团团转,接着,二人一起走进了派出所报了案! 2023年,杨先生在理发店和女友相恋,谈了两年多感情稳定,2025年敲定结婚。 可谈婚论嫁时,女友突然发来了带伤的视频,哭着说父母反对,被家里打了。杨先生心疼坏了,转了六七千看病钱,还铁了心要娶她,哪怕女方家里不出面。 婚礼当天,娘家只来了“闺蜜”和“姐姐”两个人,杨先生没多想,顺利转了12.5万彩礼,热热闹闹办了仪式。 可新婚第三天要回门,他想见面岳父母缓和关系,直接被女友拉黑,人也彻底找不到了。 急得全网寻人的杨先生,意外撞出了更大的闹剧! 他找到了女友的另一个男朋友孟先生。孟先生也是河南平顶山的受害者,俩人一对质才发现,女友同时和两人恋爱,所谓的“被父母打”,其实是孟先生发现她不对劲起冲突弄的伤。 更毁三观的是,婚礼上那两个“闺蜜”和“姐姐”,根本不是女方亲戚,是孟先生朋友的妻子和15岁的女儿,专门拉来演戏的。 孟先生吐槽,自己真心想过日子,工资全交给女友,结果连身边人都被拉进了骗局。 两人试着联系女方,电话早成了空号;找女方父亲,老人更是一脸懵,说女儿两年没回家,连谈对象都不知道。 目前,杨先生和孟先生都已报警。 此事曝光后,有网友调侃:有本事的几个男朋友,没本事的一个也找不到! 还有人气愤的说:怪不得古代有浸猪笼这个发明,老祖宗的智慧真是不能小瞧,这个女的真应该浸猪笼,还有这个彩礼钱要一分不少还给别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案中,杨先生与女友仅举办了婚礼仪式,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女方在收受12.5万元彩礼后第三天便失联拉黑,不符合共同生活的事实。 根据本条第一项规定,杨先生完全具备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全额彩礼的法定条件。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结合案情,该女子虚构“被父母殴打”假象、伪造“娘家人”演戏,以结婚为幌子骗取大额彩礼,事后失联并更换空号,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诈骗行为。 12.5万元已达到诈骗罪中“数额巨大”的标准,依据本条规定,涉嫌诈骗罪,警方立案侦查后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