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真闹心!内蒙古,一男子参加婚宴喝酒后,又约朋友吃烧烤喝啤酒。然而,在回家后不久,

真闹心!内蒙古,一男子参加婚宴喝酒后,又约朋友吃烧烤喝啤酒。然而,在回家后不久,男子就不幸发生猝死。男子的家属随后将新郎一家及两名酒友告上法院索要赔偿。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2024年7月6日晚上,拓先生应邀参加朋友曹某的婚宴。 婚宴上,拓先生和石某等人坐在一桌,大家都是熟人,便一起喝了白酒,气氛异常热闹。 期间,拓先生喝了四杯半白酒,状态看着有点喝多了,但也没人过度阻拦。 宴席结束后,拓先生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和石某一起,又打电话约了王某去小区附近吃烧烤。 王某到了之后,他们共点了六瓶啤酒。拓先生又喝了一点啤酒,待了一会儿,便自己先回家了。 可谁也没料到,拓先生回家后不久,就突感不适,最终因心源性猝死离世。 事后,拓先生的家属悲痛欲绝,难以接受拓先生突然离去的事实。 他们随即把新郎曹某、同桌喝酒的石某、以及烧烤局的王某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责任。 法庭上,众人都觉得非常委屈。 新郎曹某表示,他只是正常办婚宴,提供酒水是正常操作,拓先生也是自愿喝酒,没人强迫,自己不该对他的死亡结果担责。 朋友王某认为,拓先生是心源性猝死,也没有证据证明他的死亡结果和他们在一起喝酒有直接的关系。 石某反驳道:“自己从没有对拓先生劝酒,只是大家在一起喝,虽然能看出拓先生喝多了,但确实拦不住。”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简单来说,在共同饮酒的情形中,同饮者之间有提醒、劝告、照顾等附随义务,酒局的组织者则有更高的保障义务。 如果组织者或同饮者之间存在强迫性劝酒或者酒后未尽到照料义务,最终导致悲剧发生,可认定有过错,需要对此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在事后没有对拓先生进行尸检,但拓先生从婚宴喝白酒,到烧烤摊喝啤酒,再到回家后猝死,时间连续、过程连贯,再加上白酒啤酒混着喝,可以认定饮酒和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曹某作为婚宴组织者,在拓先生大量饮酒时,没有尽到适度劝阻,需为此承担1%责任,赔偿13910.6元。 石某全程参与两场酒局,明知拓先生已过量饮酒,却没有有效劝阻,承担5%责任。 王某组织续摊喝酒,没有劝阻已经喝多的拓先生,承担3%责任。 由于石某和王某之前都买过“安心酒保”个人责任险,按照保险约定,法院判决他们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赔付,共计111284.9元。 那么对于这个结果,很多人都有话说。 有人觉得新郎太冤,办个喜事还要赔钱;有人说酒友无辜,没劝酒也要担责;还也有人认为,成年人就要对自己负责,自己喝多出事,主要还是怪自己。 本来办喜事是一家人最高兴的时候,结果客人却因为过量饮酒出了事,这无疑对主家是沉重的打击。 当然,本案的发生也再次提醒大家,不管什么场合,喝酒都得量力而行,尤其身体有恙的时候更得谨慎。 因为只有这样,才是对自已对他人负责! 对此,你怎么看呢?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