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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谱!自己狂奔摔成十级伤残,反手讹超市21万!监控拍得明明白白,地面无一滴水,超

离谱!自己狂奔摔成十级伤残,反手讹超市21万!监控拍得明明白白,地面无一滴水,超市全程无错!可法院却判超市赔钱!这判决,到底打了谁的脸?

事情发生在江苏,一位退休大妈平时帮儿子儿媳带孙子,日子过得也算清闲。

这天,她牵着孙子去超市,想着给孩子买点水果,随手就把手机放在了水果区货架上。

挑完水果转身就走,完全忘了手机这回事,直到走出一段距离才猛然想起。

一想到手机里的重要信息,大妈瞬间慌了神,二话不说就撒开腿往水果区冲。

六十多岁的人,跑起来脚步凌乱,完全不顾超市人流和光滑的瓷砖地面,一路直奔水果区。

可就在折返途中的日化区附近,意外突然发生,大妈脚下一滑,重重摔在地上。

周围顾客赶紧呼救,超市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将她送往医院救治。

经诊断,大妈胸椎压缩性骨折,伤情鉴定为十级伤残,各项损失加起来超20万。

本是自己粗心又鲁莽导致的意外,大妈和家属却把矛头对准了超市。

他们一口咬定,是超市地面湿滑,又没做好安全提示,才导致大妈摔倒。

于是,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庭,直接索赔21万,态度强硬,丝毫不提自身过错。

超市这边彻底懵了,直呼冤枉,当即调出监控,用事实自证清白。

监控画面一目了然:事发区域地面干燥整洁,没有半点水渍、油污。

前后路过的顾客都正常行走,没有任何人出现打滑的情况,全程无安全隐患。

而大妈摔倒的全过程,正是因为她奔跑速度过快,重心失衡,才不慎摔倒。

证据确凿,所有人都以为超市会胜诉,可法院的判决却让双方都傻了眼。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妈作为成年人,在公共场所狂奔,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

这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需自行承担85%的责任。

但同时指出,超市作为经营场所,虽地面无湿滑问题,却因监控记录不完整,无法充分证明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轻微管理瑕疵。

最终判决超市承担15%的次要责任,赔付大妈三万多元。

判决一出来,全网瞬间吵翻,评论区直接炸了锅。

有网友怒怼:这就是典型的和稀泥!监控都拍死了无责,凭啥还要超市掏钱?

“照这逻辑,以后有人在马路上闯红灯摔了,是不是还要告交警没拦着?”

也有网友表示理解:商家本来就有安全保障义务,15%不算多,是个提醒。

“老人摔得这么重,超市多少担点,也算是人道主义,没毛病。”

其实这起案件,核心不是“谁受伤谁有理”,而是法律对安全责任的界定。

民法典明确规定,经营场所需尽安全保障义务,但并非无限兜底。

法院的判决,并非偏袒伤者,而是提醒商家要完善监控、细化管理,更警示每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这起纠纷给所有人敲了警钟:自身安全,从来都不是别人的责任。

超市、商场要做好警示和防护,而我们每个人,在公共场所都要守规矩、不鲁莽。

法律讲人情,但更讲公平;保护弱者,但绝不纵容任性。

只有权责对等,不搞“和稀泥”,才能让规则真正生效,让更多人敬畏责任。

信源:紫牛新闻《超市奔跑滑倒致残 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
深圳新闻网《女子在超市奔跑摔伤致十级伤残索赔2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