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解气!上海浦东这起判决,把情理与法律的平衡拿捏得死死的! 男子发现妻子被上司插足5年,果断离婚后越想越憋屈,直接把两人的不雅照和聊天记录印成传单,去对方公司门口发放。上司颜面尽失被开除,一怒之下起诉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本以为稳赢,结果被法院狠狠打脸。 法院认定,男子散布隐私确实侵权,但上司长期插足他人婚姻,违背公序良俗,是事件的根源。最终只要求男子在原单位范围内道歉,一分钱不用赔,直接驳回高额索赔。 这判决太通透:出轨者自食恶果,维权也不能越界,法律不偏袒任何一方。遇到背叛可以愤怒,但一定要走合法途径。 你支持法院这个不赔钱的判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