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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嫖翻车了?”上海,男子借女网友1000元,要账时,女子提出肉偿,双方发生关系

“白嫖翻车了?”上海,男子借女网友1000元,要账时,女子提出肉偿,双方发生关系后,女子借的1000元一笔勾销,不料,男子刚出门,就被民警抓个正着,喜提10日行政拘留。事后男子越想越不对劲,认为自己没有违法,直接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 这事儿是2025年上海静安区法院判的一个真实案子。男的姓杨,有老婆有孩子,家庭本来挺和睦。他在网上认识了个姓刘的女网友,平时没啥深交,就是普通朋友。 刘某那阵子工作丢了,吃饭都成问题,硬着头皮找杨某借一千块钱应急。杨某觉得数目不大,微信上就转了过去。可过了好几个月,刘某一点还钱的意思都没有。 杨某忍不住开口催。刘某说,自己实在没钱,但有个办法。她让杨某去她租的房子,当面谈。杨某去了,刘某开门见山,说钱还不上,要不“肉偿”一次,就当抵债了。 杨某虽然结了婚,可面对这提议,心里挣扎了一下,还是没忍住。两人发生了关系。完事后,杨某说,那一千块不用还了。他觉得这笔账,算是两清了。 他刚穿好衣服下楼,心还没定下来,就被上门的民警堵了个正着。原来,早有邻居怀疑刘某在出租屋里干不正经的营生,悄悄报了警。民警正好来突击检查。 带回派出所一问,事情全露馅了。公安机关认定,这就是卖淫嫖娼。杨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进去前,他不得不自己打电话告诉妻子,家里顿时鸡飞狗跳。 拘留期满出来,杨某越想越憋屈。他觉得冤透了。自己是去要债的,又不是专门去找乐子,哪来的嫖娼意图?而且当时也没给现金,怎么能算交易?民警让他辨认刘某照片时,用的还是带编号的图,程序也不对。 他一口气咽不下,把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这个决定。 法院的判决,给他浇了一盆冷水。法官讲得很清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谁先提的,也不在于有没有递钞票。核心是,你们之间有没有发生“以财物为媒介的性关系”。 刘某用发生关系,免除了1000块的债务。对她来说,这相当于赚了1000块,是财产增加了。对杨某来说,他放弃了1000块的债权,换来了性服务。这本质上,就是用财产性利益做交易,和直接给钱没区别。 至于照片编号不对,那是工作瑕疵,不影响案子事实的认定。杨某自己通知了家属,民警也没必要重复通知。法院驳回了杨某的全部诉求,维持了原来的处罚。 为了1000块钱,背上嫖娼的处罚,还闹得家里不安宁,太不值了。有人调侃,这可能是“成本最高”的要账方式。法律这么判是对的,不能因为你把“给钱”换成了“免债”,就改变了事情的性质。今天免1000块债可以,明天免一顿饭、一件礼物是不是也可以?这个口子不能开。 解决纠纷,尤其是钱上的纠纷,一定要走正道。对方赖账,你可以协商,可以找调解组织,甚至可以起诉到法院。但千万别动歪脑筋,想用法律禁止的方式去“抵债”。 法律的眼睛是雪亮的,它不看你们之间怎么商量,它看行为的本质。一旦越过了那条线,再好的理由,也成了违法的借口。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