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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心了!”安徽,女子长期居住在酒店,3年花了有20万,没想到就因为让保洁收拾卫

“扎心了!”安徽,女子长期居住在酒店,3年花了有20万,没想到就因为让保洁收拾卫生,遭到吐槽,说女子事多又麻烦,又扣又小气,女子不解,平时对保洁和前台都很好,平时还会送前台小礼物,连居住期间丢了一件几万块的衣服也没要赔偿,怎么转头来还成自己的不是了,事后,女子要求对方道歉,酒店负责人表示,员工没有不愿意服务,只是嘴欠吐槽了一下。网友:那么有钱,怎么不买个房子! 女子因为工作和生活的原因,没有租房也没有买房,而是选择长期住在酒店里,一住就是三年。 三年时间,光是房费就花了20万,期间按时缴费,从不拖欠。 这对酒店来说,绝对是优质客户,本该当成VIP重点呵护,可女子在这里,却连最基本的尊重都没得到。 女子平时在酒店生活,对工作人员一直都挺客气。 平时看到熟悉的前台员工,总会顺手送上小礼物,人情世故做得面面俱到。 居住期间,一件价值数万元的衣服莫名丢失,她劝自已算了,找过去还说不好听,于是没有索要一分赔偿。 有次得知有酒店员工家里遭遇变故,她还主动捐了点钱表心意。 平时生活上有需求,她也都是正常沟通,比如网络不好用,她会跟酒店反馈,希望能帮忙解决。 房间需要打扫,她也会按规定时间通知保洁。 可让她没想到的是,反馈过很多次的网络问题,一直都没有彻底修好,有时候喊客房打扫,也要等上几十分钟才有人过来。 这些小问题她都默默忍了,可最让她接受不了的是,自己的包容和客气,换来的竟然是嫌弃。 当她知道保洁在背后吐槽,说她事多又麻烦,她捐款的那人说她又扣又小气,那么点钱也好意思拿。 那种真心被当成理所当然,甚至被嫌弃的感觉,她无法接受。 女子越想越委屈,气愤之下,她找酒店希望希望吐槽她的员工能给自己道歉。 她不要钱,也不要特殊待遇,只是要最基本的尊重。 可酒店负责人的说法,更是火上浇油,她表示员工并不是不愿意服务,就是随口吐槽了几句。 有人怒斥酒店员工毫无职业素养,拿着客人的钱还嫌弃客人,简直是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 员工辛苦可以理解,但不能把情绪撒在客人身上,更不能诋毁客人。 客人包容是情分,不是本分,长期住店不是软肋,而是信任。 也有不少网友隔空喊话女子,既然能花20万住酒店,不如直接买套房子,还不用看人脸色受这份窝囊气。 虽然话糙理不糙,但买房是个人选择,不能因为选择住酒店,就该受委屈。 不管住哪,消费就该得到对等的服务与尊重,这是最基本的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消费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受尊重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女子长期付费入住酒店,属于明确的消费关系,享有被尊重的权利。 酒店工作人员在背后对客人进行贬低、议论,说她事多、小气,已经损害了客人的人格尊严与个人名誉。 酒店作为经营者,对员工有管理和约束义务,出现这种情况,属于管理不到位。 因此女子有权要求道歉,酒店应承担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这件事!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